楚雄市重点商贸企业:
时值岁末年初,临近2019年春节,为切实加强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商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州、市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商贸领域开展今冬明春及2019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按照“三个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添措施,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认真检查企业各项安全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完成隐患整改,确保今冬明春及春节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楚雄市经信局今冬明春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局长钱颖担任,副组长由金向光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内贸市场流通科,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日常事务。
三、检查重点
结合《楚雄商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商通〔2018〕50号)、《楚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市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市安字〔2018〕2号)的要求,突出节日安全工作特点,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一是强化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春节期间,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客流量大,强化事先预防和应急预案等尤为重要,采取教育和管理相结合,进行事故预防,对于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督促企业及时实行人流控制,合理设置屏障,完善信息情报收集,制定详实的应急预案,降低事故风险。各类大型聚集活动要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二是落实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时值冬季,针对用火用油用电频繁等特点,开展针对性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仔细排查有无存在违规使用明火照明、违规用电、用气、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市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好高层建筑、电气火灾等专项整治工作,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督促企业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一旦发生火灾等灾害事故,保证快速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检查方式
(一)各商贸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全方位开展企业内部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经信局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商贸领域今冬明春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工作步骤
(一)企业自检自查阶段:2019年1月16日-1月20日,企业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二)督促检查阶段:2019年1月21日-1月25日,对全市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督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意义,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依法整治,不留隐患。
市经信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有计划的对辖区内商贸领域重点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任相关企业立即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治理的,要落实监管责任,提出整治计划,落实整治步骤和具体时限;对问题严重的,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春节期间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在开展今冬明春及春节期间安全大检查期间,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消防安全检查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增强做好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