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568845647T/201812-0000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12-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18-12-12
称: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文件的通知知
号: 楚经信通〔2018〕78号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文件的通知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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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市属各重点工商企业:

冬春季节,社会生产活动尤为频繁,是火灾等安全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为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65号)、《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8〕11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冬春季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和自身实际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科室职能职责督促管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火灾防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以大型商场、超市等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开展;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单位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开展全面普查,消除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

二、市属各重点工商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元旦、春节前全面细致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科学合理调度生产经营活动,杜绝赶工期、赶进度的超常规、超强度作业,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三、继续加强单位内部、企业内部24小时应急值守,非值班值守人员也要保证通信畅通,随时听从指令安排,确保发生险情时及时响应、处置。

附件:1.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2.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