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568845647T/201809-0000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9-19
发布机构: 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18-09-19
称: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近期 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号: 楚经信通〔2018〕61号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近期 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表时间:
字体:[    ]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

据气象报道,2018年第23号台风“百里嘉”和第22号台风“山竹”已向西移动进入云南省,届时将会给楚雄带来强降雨,期间还将出现较强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加之今年连续降雨,山体土壤水分饱和,如遇强降雨,极易发生灾害。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作出的批示指示,结合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现将做好此次台风防御工作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产煤乡镇和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树立防灾抗灾思想,提前安排布置相关措施,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二、全市煤矿坚决执行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层层压实防范责任和措施,严令受“山竹”影响地区煤矿全部停产撤人”的监察指令。

三、严格执行矿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巡查检查、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和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四、全市生产建设矿井兼职救护队员要召集在矿,时刻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五、市级监管部门、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对煤矿企业进行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检查执行监察指令情况、部署落实台风防范措施情况、煤矿应急值守人员、雨季“三防”工作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相关情况。

六、经信、国土、安监、水务要认真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开展煤矿矿井专人盯守工作的紧急通知》(楚市府明电〔2017〕9号)做好市属责任部门煤矿盯守工作。

七、吕合、树苴、三街要对各自辖区内关闭煤矿矿井开展巡查检查。

八、停产停建煤矿严禁擅自入井,值班值守人员要注意保护好自身安全,有险情及时报告,不要盲目施救。

在此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发生险情能安全有效处置,严防灾情扩大和事故发生。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