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各民爆生产及销售企业:
现将《省国防科工局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云科工局民爆〔2018〕132号)和《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检查文件的通知》(楚安办字〔2018〕33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整改销除隐患。各单位专项检查的总体情况请于2018年8月23日前上报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及电话: 刘正文 邮箱: 809246988@qq.com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