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各煤矿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检自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现将《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煤矿事故隐患排查表的通知》(云煤安发〔2018〕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云煤安发〔2018〕35号关于印发煤矿事故隐患排查表的通知.pdf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