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568845647T/201808-00006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8-0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18-08-02
称: 楚雄市经信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文件的紧急通知
号: 楚经信通〔2018〕48号

楚雄市经信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文件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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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各煤矿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以及省委、州、市党委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要求,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防汛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现将《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文件的紧急通知》(楚办发电〔2018〕1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