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568845647T/201808-0000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7-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18-07-30
称: 楚雄市经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紧急通知
号: 楚经信通〔2018〕45号

楚雄市经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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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各煤矿企业:

当前煤矿防汛抗灾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把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确保煤矿工人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紧急通知》(云煤安监察〔2018〕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和做好煤矿防汛抗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四个工作要求”。

各产煤乡镇和煤矿企业对各级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迅速传达、迅速行动,并抓好督促落实。文件(煤安监调查〔2018〕17号)传达情况请于7月29日反馈给楚雄市经信局(煤矿安全监管科,传真:3161542)。

附件: 云煤安监察〔2018〕20号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紧急通知.pdf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