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各煤矿企业:
为做好2018年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各级政府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现将《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安办明电〔2018〕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
各煤矿企业要认真细致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照隐患“五落实”进行整改,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各产煤乡镇结合辖区煤矿企业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巡查督查,确保此次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