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各煤矿企业:
现将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大会精神的函》(云煤安函〔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企业下载学习,并将学习情况统计表于7月27日前报市经信局汇总后上报到州工信委煤监科。
联系人:赵宝军, 3161542 邮箱:jxjmjk@163.com
附件: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大会精神的函.pdf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