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568845647T/201805-00066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4-0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18-04-02
称: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关于认真 抓好“州庆、五一”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号: 楚经信通〔2018〕19号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关于认真 抓好“州庆、五一”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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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各煤矿企业:

2018年“州庆”“五一”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3.16楚雄市吕合镇石鼓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鼓煤矿1人死亡(坠落)事故,3.29楚南路道路交通3人死亡事故的教训。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扎实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结合我市辖区煤矿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严格按照《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楚安办明电〔2018〕5号)和《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市府办明电〔2018〕9号)要求,加大对辖区内煤矿矿井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煤矿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2018年“州庆”“五一”期间对辖区煤矿矿井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我局备查。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立即停产整顿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19号)的要求,认真履职,切实做好日常巡查和现场盯守工作,落实好煤矿盯守制度,保证值守人员必须24小时驻矿值守。确保盯守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如发现煤矿有违规现象要立即制止,并报楚雄市煤矿整改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突出重点,明确职责。各煤矿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吸取楚雄市吕合镇石鼓煤矿“3.16”其它(坠落)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管理。迅速开展与煤矿的顶板、通风、瓦斯、水害防治等为重点的安全检查,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深入井下,认真、全面、彻底排查整治矿井事故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四、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煤矿企业要做好“州庆”“五一”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并将值守情况于2018年4月4日前书面上报我局备案。

联系人:赵宝军、杨文静 电话(传真):3161542电子邮箱:jxjmjk@163.com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