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及云南煤矿煤监局关于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煤矿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贯彻落实,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10月15日云南煤监局杨学辉副局长一行在楚雄州工信委、楚雄市经信局、楚雄市吕合镇相关领导的陪同下到楚雄市吕合镇石鼓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石鼓煤矿停止井下作业情况开展检查督查。检查督查组在检查石鼓煤矿落实停止井下作业情况后召开了关于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杨副局长对做好党的十九大的煤矿安全工作的做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并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
1.石鼓煤矿1202采煤工作面支架回撤要坚决执行监察监管指令立即停止作业,10月31日后方可恢复。
2.相关部门盯守责任人在煤矿停止作业期间要认真落实盯守责任,确保党的十九大煤矿不能发生事故。
3.停止作业期间煤矿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通风、瓦斯检查、井下抽排水等安全工作,确保主要通风机和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撰稿人: 赵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