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鲁晓玲代表:
您在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麦地村农贸市场列项建设的建议》(69号),已由楚雄市人民政府交我局办理。经2018年6月1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楚雄市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提得很好。您所反映的“八角镇大麦地村委会是八角镇政府所在地,集镇无农贸市场,平时农户卖菜无固定场所,在街道乱摆乱卖影响街道环境卫生,不方便交易”等情况的确如此,八角镇属于边远山区乡镇,地理位置比较特殊,在集镇建设农贸市场,迫在眉睫,非常必要,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您所提出的将大麦地村农贸市场列项建设的建议非常到位。对此现状镇政府领导也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农贸市场的建设项目做了初步规划,年内已和镇上的4—5户商家洽谈过,考虑选择一户非常适合的商家作为建设主体来建设农贸市场,目前还没确定建设主体单位。
从去年开始,我局多次与八角镇人民政府和经济发展办的领导对接联系,今年4月中旬,收到州商务局申报项目的通知后,我局已将项目申报的相关文件及项目申报资料清单传真给八角镇经济发展办,详细告知申报项目的要素条件,了解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鉴于镇政府尚未确定建设主体的情况下,我局只能等待镇政府明确农贸市场建设主体,办理完项目立项批复(登记备案)、环评意见、土地使用证明(使用手续)、规划证明等相关手续投入建设,能在当年9月份前将项目建设完毕并通过验收,符合相关政策、程序的情况下,我局将鼎力支持,将该项目作为事后项目积极向上申报,争取上级商务部门补助资金支持。
乡镇集贸市场建设项目一直是省、州商务部门扶持的重点,每年都会安排一定的资金投入。但此类项目一般都作为事后项目进行扶持,即:项目建成后,市场的功能设施达到标准要求,项目申报的材料齐全,并通过经信、财政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联合验收,即可向上申报资金扶持,也就是说,今年你镇建设农贸市场的条件暂时不具备,但以后只要具备了条件,在任何年度都可以争取上级的项目资金扶持。
鲁晓玲代表,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集镇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市的经济工作,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此 复
(联系人及电话:熊建芬 3161527)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