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568845647T/201803-0011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7-06-2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17-06-28
称: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关于对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5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关于对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5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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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角镇大麦地村委会的鲁晓玲代表:

十分感谢您对楚雄市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大麦地村农贸市场列项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要求,我局与八角镇人民政府和经济发展办的领导取得了联系,目前八角镇集镇没有农贸市场,农民卖菜无固定场所,在街道乱摆乱卖影响街道卫生,不方便交易,对此,镇政府也进行了研究,做了初步规划,明确八角供销社合作社有限公司作为建设主体单位来建设农贸市场,相关材料已上报,正等待市发改局批复。

八角镇属于边远山区乡镇,地理位置比较特殊,针对这一情况,我局认为该建议提得很好,八角镇集镇建设农贸市场,迫在眉睫,非常必要,但是,2017年商贸口的乡镇农贸市场项目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现在已经结束,待八角供销社取得相关手续投入建设并竣工验收后,市经信局将作为事后项目争取2018年上级省、州部门资金补助。但是,项目向上争资工作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先必须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报批工作,项目管理工作,提交完整的项目资料,其次,要完善相关项目资金管理,提交有效的支出票据,第三,项目必须经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的验收审查。

鲁晓玲代表,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集镇农贸市场建设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市的经济工作,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此 复

 

(联系人:金向光    杞发兴)

 

楚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