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荣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精神,针对全市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经济总量偏小、融资难等问题,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充分调研,制定政策、明确措施、细化责任,狠抓落实,问题正在逐步解决。
一、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落实《楚雄市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市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计划的通知》(楚市促主体倍增小组发〔2022〕2号)文件精神,“十四五”期间全市培育发展企业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已将目标细化到十五个乡镇,2021年完成了15632户,每年按照25%的递增速度,到2025年发展到38171户,此目标已经纳入相关单位的年度大比拼考核。
(一)强化人才培养,提升小微企业人才素质
1.帮助本土小微企业解决人才引进、招聘困难的问题。每年通过“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人才招聘服务及选人用人的政策支持,加大企业宣传推介力度。2022年3月,分别组织楚雄市辖区内四家企业参加“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打造“线上+线下”进行招聘。为企业做好宣传招聘及人才引进工作提供了更好的平台。
2.增强发展后劲,着力提升企业家素质能力。认真组织州级“彝乡企业家”的推荐、全市“威楚企业家”的推荐评选和培训工作。三年来,全市入选企业优秀管理人才共36名,进一步加强了我市优秀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创业中的组织管理和引领带动作用。
(二)加强权益保护,着力减轻本土小微企业负担
成立了楚雄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在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权益保护,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1.建立并畅通维权渠道。工信部门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及“三进”企业服务,了解企业困难,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并按照程序上报市级分管领导,积极协调解决;在监察局和工信部门设置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中小企业投诉举报和情况反映,并进行核实处理。
2.积极落实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政策。对因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依法依规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延迟缴纳社保。对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三)破解融资瓶颈,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为贯彻落实“稳增长”相关措施,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加强政银企沟通交流和合作,继续实施“税易贷”、“POS贷”等金融产品,积极配合州级投融资部门开展调头、过桥、担保等贷款业务申报工作,全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帮扶企业实现平稳发展。
1.14户驻楚金融企业积极支持企业应对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产复工,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一是进一步抓好金融机构存贷款相关工作。截至2月,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1170亿元增速11.75%,其中:存款余额615亿元同比增11.74%,贷款余额555亿元同比增11.76%。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更好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信贷投入,持续加大信贷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保持信贷支持强度,促进社会融资规模稳步增长。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全市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适时推广“见贷即保”工作,加大对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促进高质量发展,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三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融资支持力度。进一步做好农村农业保险、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拨付工作,在加大普惠金融发展的同时,切实做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各项政策落地。2022年新增融资担保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担保户数和担保金额不低于80%;健全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审查机制,简化申报和审批流程。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确保2022年平均利率水平不高于2021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不低于30%。四是抓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楚雄市高度重视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2022年1月28日率先于全省各县市安排召开了全市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启动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社、财政、教育、市场监管、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及3家经办银行共同对全年工作进行谋划,项目涉及茶花种植、餐饮、民族服饰加工、刺绣、幼儿教育等多种行业,为我市抗击新冠疫情、复工复产、自主创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五是积极与州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根据《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切实破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楚雄市缴存州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准备金250万元,助力我市符合条件有融资需求的经济实体进行推送,获得担保贷款从而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截至2021年末,州融资担保公司共为我市企业和个人担保贷款6978笔21.31亿元,其中:已经解保1803笔12.84亿元,在保5177笔8.5亿元,发生代偿2笔1457万元;截至1季度末,我市推荐在保项目27个贷款6250万元,待金融机构审批项目5个贷款额1220万元,风险及预警项目3个贷款额1950万元。相比去年同期,企业申请贷款意愿明显降低。
2.制定上市培育计划。成立了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积极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目前已有4户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获得各级上市扶持资金共计610万元;2021年已草拟上市工作机构及方案,争取三年内实现主板上市企业零突破,去年楚雄三木农业在省证交所“新四板”挂牌成功,今年楚雄金鹿食品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已经和中介签订了“新四板”的协议,预计在6月底前挂牌,宇泽半导体(云南)有限公司正在培育科创板。
(四)打造创业孵化器,助推小微企业快速成长
2016年7月成立了楚雄启迪K栈众创空间,旨在为楚雄中小创业者提供从培训、孵化、融资到上市的全链条服务。入驻楚雄启迪K栈众创空间的企业涉及行业包含科技发展、文化传媒、生物医药、教育培训、电子商务、高原特色农产品等。根据入驻企业的具体需求,楚雄启迪K栈众创空间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技术、资金等支持,开展工商注册、财务、法律、专利应用咨询等“管家式”服务,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五)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1.落实本土小微企业平等待遇政策。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实行积极扶持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2.坚持“非禁即允”市场准入原则,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在政府类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一视同仁,不因企业性质、企业规模设置准入门槛。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营造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以政策为引导,促进小微企业集群发展
1.强化政策引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了《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培育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企业、创新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企业支持,着力形成推动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撑体系,促进企业积极发展。
2.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对2019年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楚雄市鹿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等上百户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奖励金额达2200余万元。
3.坚持送政策到企业。每年坚持开展“送政策”到企业活动,全面落实和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为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七)做好相关工作,全面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1.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如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楚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创业贷款申请,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和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
2.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企业发展。每年都积极向省州申报项目,争取项目扶持资金,为我市的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3.举办中小企业产品推介会,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开展名特优产品参加年货节、火把节进行宣传推广,名特优产品进入云南省名特优产品库服务工作,做好线上产销对接活动,提升了企业优质特色产品知名度,帮助企业拓宽了销售渠道、提高经济效益;组织本土生产企业与建筑企业供需对接会。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本地企业家的培育
1.继续实施“威楚英才”培养工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培训考察活动,强化对企业家成长的法治保障和政策支持,加快培育形成我市优秀企业家群体。
2.完善企业家培训体系。加强对企业家素质提升的统筹规划,发挥州市两级政府培训的主渠道作用,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系统性地开展培训,推动企业家学习交流常态化。
3.丰富企业家培训形式。推荐我市企业家参加省州市举办的培训班,积极联合国内高校举办专题培训班,提高企业家把握大势、创新发展和现代企业管理能力,搭建企业家沟通互访平台。
(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
1.实施企业精准帮扶工作。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工作,了解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解决,积极与银行、市金融办、州担保公司对接,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2.加大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万企上云上平台”工作。不断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降低信息化成本,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不断夯实创新创业基础
为企业成长和创客发展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服务,新增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省级双创平台,为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杨国荣委员,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促进楚雄市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