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持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化水平,结合市发展改革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以及省、州、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局各行政执法科(室)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使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为依法有效规范,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快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要点
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确认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活动中,必现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事前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常态化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权责清单、执法依据、办事指南、执法流程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投诉举报渠道等信息,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2.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执法、业务办理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法律依据、权利义务和救济途径;政务服务窗口全面公示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
3.事后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结果,严格按法定时限予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建立公示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纠错机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按照行政执法类别,制定或完善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等,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
2.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部门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按规定使用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及时将执法证据、材料归档建卷加快建设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保留行政执法文书电子文本,提高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信息化水平。
3.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根据《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和工作要求。制定本部门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利用音像记录设备,对相关执法过程和执法场所进行音像记录,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4.加快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快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的应用建设,要结合已有的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积极探索音像记录即时上传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网络同步管理。
5.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各行政执去部门要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发挥企过程记录信息在突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制定或完善本部门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法制审核的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2.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人员配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承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法制办定期对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4.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审核内容,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要索清单,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内容。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6年1-5月)
各有关科室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在2026年5月30日前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推行三项制度。各部门要在5月底前将“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制定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报送政策法规科备案,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6-10月)
政策法规科对全局“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政策法规科的联系沟通和主动对接,率先制定各自的工作制度、清单、服务指南,充分发挥带动引领作用,指导、督促本部门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1月)
要根据推行“三项制度”的各项任务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方向,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确保2026年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到位。要对本单位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自查,于2026年11月30日将“三项制度”工作总结报送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于2026年11月底前形成我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报告分别报市级相关部门。同时将“三项制度”全面实施纳入常态化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发展改革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工作。行政执法部门(科室)负责人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科室)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市发展改革局要加强对本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指导,强化行业规范和标准统一,充分发挥带动引领作用,指导、督促部门(科室)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二)加强统筹协调。推行三项制度要与“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权力责任清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统筹协调推进三项制度。
(三)鼓励探索创新。推行三项制度要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不同领城、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政策法规科将对全局各部门推进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要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充分调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要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