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合镇、树苴乡人民政府,市属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包保盯守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煤矿包保盯守责任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井名称
(一)楚雄市吕合镇石鼓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鼓煤矿
市级联系包保领导:周德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责任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乡镇:吕合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领导:齐 斌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责任乡镇领导:徐明川 吕合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乡镇驻矿安监员:周 平 吕合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驻矿安监员:杨金荣 驻矿安监员
(二)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大迤能煤矿小岗箐矿井
市级联系包保领导:张海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乡镇:树苴乡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领导:李兴富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责任乡镇领导:陈应舒 树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乡镇驻矿安监员:杨永军 树苴乡经发办主任
驻矿安监员:何存荣 驻矿安监员
费得平 驻矿安监员
(三)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分山牌煤矿
市级联系包保领导:顾成国 市人武部部长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乡镇:树苴乡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领导:张成彪 市水务局副局长
责任乡镇领导:陈应舒 树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乡镇驻矿安监员:李燕明 树苴乡经发办工作人员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煤矿盯守。各产煤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相互协调配合,严格落实盯守责任,有效遏制煤矿重大事故发生。
(二)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各乡镇和市属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巡查的力度和密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开采煤炭行为,杜绝私挖乱采和已经关闭退出的煤矿“死灰复燃”。
(三)严格落实盯守责任。市政府联系包保领导每年不少于一次检查;市属责任部门、属地乡镇及其责任领导要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盯守巡查责任,市属责任部门每2月不少于一次巡查检查,乡镇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巡查检查,乡镇驻矿安监员驻矿盯守督查,建立盯守台账,形成盯守日志,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监察监管指示指令,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防止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酿成事故。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落实盯守责任情况进行督查。
若有人员变动,由相关人员替补,不在另行发文。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