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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家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3.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争取中央和省州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相关规定权限审批、备案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4.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5.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招商引资工作;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7.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落实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协调推进能源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8.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楚雄市价格、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的措施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及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0.管理全市重要物资等储备;负责市级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重要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重要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1.负责煤炭行业的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安全培训及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煤炭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矿井,对重大煤炭建设项目提出意见;负责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指导监督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12.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发展规划科、市委财经办秘书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地区与社会发展科、产业发展科、能源科、煤炭科、价格收费管理科、粮食规划发展科、粮食物资储备科、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单位三个,分别是:
1.楚雄市价格认证中心;
2.楚雄市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3.楚雄市数据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纳入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3个不单独核算,不单独纳入决算编报,合并在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作为1个单位编报。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人(离休0人,退休53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党建强引领。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教育和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纪学习教育2次,研究党建工作4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1次,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7次,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2期,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1次,集中学习11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主要领导讲党课5次。领导班子查找党内法规问题清单2个,领导班子成员查找出问题清单11个,制定整改措施12条,扎实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2.抓整治解问题。扎实推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牵头落实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组织机构,安排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整治招商引资重形式轻实效、招商投资数据造假、项目审批不规范、虚假招投标等9类问题28项具体核查整改任务,对招商和投资项目进行全覆盖问题排查,梳理上报问题项目12个,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抓紧推进问题整改,目前完成整改11个,1个问题正在抓紧整改。
3.抓运行强调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做好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分析和研判,分解落实202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工作方案,出台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22条,兑现2022年稳增长政策资金684.9万元,进一步提振市场发展活力。1-10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1.8%,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3.5%,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下降11.4%,住宿业营业额下降0.3%,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6.69%。今年4月21日,楚雄市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县(市)参加省政府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排头兵”“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凸显。
4.抓项目谋划争取。谋划2024年度支撑项目533个,组织季度开工4次171个,列入省级重点项目28个,其中重中之重项目3个。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2个12030万元,争取到省、州预算内前期费1365万元,2023年度城乡绿化美化奖补资金325万元,2023年9个增发国债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上报提级论证项目5批次,上报专债项目2批次,上报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2批次,争取到专债项目两批次,争取到位资金7.89亿元和第二批“两重”项目资金4.8697亿元。1至10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1.39亿元,同比下降5.4%。
5.抓监管稳物价。严格清费治乱减负,降低城市道路占用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严格执行上级价格收费政策,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受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163件,认定总金额315.90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03件,认定金额262.97万元;行政案件60件,认定金额52.93万元(涉烟案件34件,认定金额31.25万元;涉纪案件4件,认定金额2.69万元;其他行政案件22件,认定金额18.99万元),无重新认定、复议案件发生。
6.抓能源保平安。落实煤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62次,其中监管执法检查26,排查安全隐患351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小岗箐、分山牌煤矿升级改造稳步推进,双电源供电建设全面完成。石鼓煤矿生产系统进一步优化,1至10月石鼓煤矿生产煤炭27.14万吨,完成电煤保供14.97万吨;上缴税金3500万元。累计开工城乡电网改造基建项目49个,开工率100%;完工49项,完工率100%。1个“屋顶分布式光伏全国整县试点”项目和6个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有序推进,2个集中式光伏电站已并网发电。
7.抓改革促发展。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项目审批“阳光行动”,开展首期服务企业“市级局长坐诊接诉”,第一批16件企业和个人“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实现集成化办理,率先开创省内“集中受理”新模式,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全省试点工作经验做法被采用推广。向乡镇赋予行政职权293项,在全州率先公布15个乡镇权责清单,乡镇明责赋权扩能正式运行。全省首个烟草专卖服务区驻入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建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真正实现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在全省首推工程建设项目“以函代证”简易审批新模式,极大缩短项目前期准备周期,助力企业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全市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25116户,总量达到102602户。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62.47户,每千人拥有企业达48.66户,经营主体总量、年度增量、年度增速均居全州首位。
8.抓粮油保安全。完成2024年度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轮换费和利息补贴与市财政局的结算以及市级储备稻谷226万公斤的轮换验收工作。建立粮食应急保障企业 34家,供应网点覆盖全市各乡镇。2023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清零销号,粮食购销领域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严格执行部队粮油供应政策,对军供粮油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军队粮油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9.抓动员强国防。认真履行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职责,完成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印发《楚雄市国防动员实施预案》。审批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项目7个,竣工验收备案3个;审批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99个。扎实推进4410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申报2024年云南省军民融合企业3家,积极申报“十五五”国防交通项目和2025年军民融合项目,完成年度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和重点潜力指标核查,牵头协调推进驻楚某部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积极参与省、州国动系统训练演练,落实军事设施保护三年行动,全市国防能力持续增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3,499,795.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99,795.98元,占总收入的99.2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7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97,216.86元,下降4.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7,216.86元,下降4.95%;其他收入增加1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资金紧张,有些项目资金应付未付导致财政拨款减少;二是其他收入增加原因是楚雄州发改委拨入“兴楚英才”培养经费1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3,399,795.98元。其中:基本支出9,603,210.28元,占总支出的71.67%;项目支出3,796,585.70元,占总支出的28.3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97,216.86元,下降4.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7,439.68元,增长5.46%;项目支出减少1,194,656.54元,下降23.9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增减变动以及各项保险基数调增变化导致;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有些项目资金应付未付导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03,210.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57,953.57元,占基本支出的95.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5,256.71元,占基本支出的4.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96,585.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市级发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670,669.24元,主要用于发改日常工作经费使用;八比八拼月擂台行动奖励资金经费16,590.00元,主要用于“八比八拼月擂台”行动奖励;驻煤矿安全监督员工资经费16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驻煤矿安全监督员工资;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经费216,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补贴申报单位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现场推进会工作经费329,899.20元,主要用于召开省州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现场推进会;重大项目谋划包装咨询服务费经费280,0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重大项目谋划包装咨询服务费;2024年第一批提级论证项目可研编制前期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 2024 年第一批提级论证项目可研编制前期经费;楚雄市2022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符合条件企业奖励资金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兑现 2022 年楚雄市稳增长23条措施奖补;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资金经费115,427.26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增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楚雄市应急物资和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经费900,000.00元,用于应急物资和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用;2023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煤矿水害重大风险的监控和联网项目建设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89,896.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1%。与上年相比减少1,008,562.03元,增长/下降7.47%,完成年初预算的69.8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有些项目资金应付未付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21,389.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2%,完成年初预算的46.18%。主要用于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本级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战略规划与实施、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物价管理等专项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有些项目资金应付未付导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02,27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4%,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8%。主要用于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本级的离休人员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以及离休人员每月护理费增加补发导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8,56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完成年初预算的95.84%。主要用于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本级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补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减变化,以及保险基数变化导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能源安全以及新能源设施建设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下达以前年度缓拨上级专款用于拨付2023年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导致。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支出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下达2024年专项资金预算中商贸流通等企业科研及技术改造扶持资金用于拨付2022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符合条件企业奖励资金补助导致。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6,2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本级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增及补缴2023年单位部分公积金导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015,427.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应急物资和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支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增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新增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支出科目放在发改专项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里,市财政下达2024年第四批省预算内前期经费用于拨付应急物资和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导致。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矿山安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下达2023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支付导致。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10,883.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650.33元,下降60.4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X%;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10,883.4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4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37.33元,下降18.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213.0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支出决算为10,883.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650.33元,下降60.4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10,883.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应付未付导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650.33元,下降60.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213.0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213.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财政资金紧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应付未付导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本级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256.71元,比上年减少52,322.91元,下降10.5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机关公务接待费、培训会、劳务费等减少导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432.00元,水费3,497.30元,电费8,000.00元,邮电费34,368.00元,差旅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1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83.49元,其他交通费318,712.9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6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46,442,796.20元,其中,流动资产185,592.56元,固定资产42,106,792.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81,591.85元(净值),其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3,768,819.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228,171.3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053,507.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59.55平方米,账面原值947,244.58元;处置土地使用权1053.80平方米,账面原值79,423.7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425.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4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883.4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425.4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425.49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战略规划与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3.日常经济运行调节:反映日常经济运行调节方面的支出。
4.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5.物价管理: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反映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建设项目及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反映煤矿、水电等能源安全类项目监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