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730300000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争取中央和省州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相关规定权限审批、备案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4.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5.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协助招商引资工作;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7.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8.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楚雄市价格、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运行分析,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及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0.负责市级储备救灾物资仓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救灾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救灾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1.负责煤炭行业的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安全培训及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煤炭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矿井,对重大煤炭建设项目提出意见;负责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指导监督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12.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推进“生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综合发展规划科、市委财经办秘书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地区与社会发展科、产业发展科、能源科、价格收费管理科、粮食安全科、粮食物资储备科、煤炭科、国防动员办公室。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楚雄市价格认证中心。
2.楚雄市项目评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党建工作。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州、市党代会精神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抓好党员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抓好作风建设。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增强廉洁自律定力。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好四项谈话,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十届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局党委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发现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3.抓好经济运行监测。严肃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扎实推动《楚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根据楚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楚雄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稳增长政策措施,严格执行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继续做好经济运行分析预警调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4.抓好项目投资。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州投资导向,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力度,形成“争资、引资、融资、借资、投资”闭环。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强化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建设投产。抓住“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机遇,强化新能源工作,实施好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确保我市新能源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和进展。
5.抓好收费管理。坚持依法治价管费,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收费审批和“清费减负治乱”工作。扎实推进城市供排水价格调整工作,完成价格监测预警和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制定保供稳价措施,稳定市场预期。依法依规开展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办好民生实事。
6.抓好粮食安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做好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储粮安全。严格能源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行管监管合力,加强煤矿、电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不断提升能源保供能力。
7.抓好产业升级。抢抓机遇,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强化重点支持事项跟踪督办,深挖“2+5+2”重点产业,落实现代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措施,加快推进“硅、麻、药、蛋、铜”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文旅、农旅、产城、城乡融合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核心引擎、现代农业示范区标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
8.抓好中心工作。严格服从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充分调动工作力量,牵头抓好市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八比八拼月擂台”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办公室、专班综合办公室等各项中心工作,持续用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巩固提升创文创卫成果,全力以赴保障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0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4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2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25.32万元,政府性基金5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总收入4305.19万元对比净增加了2520.13万元。具体为:(1)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5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万元全部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未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2479.87万元,下降57.6%,主要原因是: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导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2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25.32万元,政府性基金5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总收入4305.19万元对比净增加了2520.13万元。具体为:(1)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5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全部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未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2479.87万元,下降57.6%,主要原因是: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导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25.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2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9.06万元,与上年905.19万元对比,增加23.87万元,增长2.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基数调增导致。项目支出5896.26万元,与上年3400.00万元对比,增加2496.26万元,增长73.42%,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增加3000.00万元,二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减少503.74万元,上述原因导致项目支出净增加2496.2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401 行政运行616.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职能运转办公支出等。
201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4.66万元,主要用于深化改革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专项经费等。
2010403 机关服务8.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能运转、保障的基本支出。
2010404 战略规划与实施2.0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发展规划办日常经费开支。
2010405 日常经济运行调节10.70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协调全市经济运行调度工作经费。
2010406 社会事业发展规划28.5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规划编制等经费开支。
2010407 经济体制改革研究2.5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体制改革相关日常工作经费。
2010408 物价管理7.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全市农产品成本调查、稳定物价等工作经费。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122.99万元,只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的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2080801 死亡抚恤5.36万元,主要用于6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9.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4.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8.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2120803 城市建设支出5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2023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59.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220112 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136.64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支出。
2220115 粮食风险基金100.00万,主要用于2023年粮食差价补贴专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发改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57万元,较上年5万元相比,增加29.57万元,增长59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发改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和上年相比无增长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发改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上年2.43万元减少0.43万元,下降17.7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减少原因为:楚雄市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发改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2.57万元,较上年增加30.00万元,增长1167.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00万元,较上年增加30.00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30.00万元的原因为:由于近年来煤矿安全监管日趋严格,为扎实有效落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申请购置煤矿专用特种车辆1辆,预算资金30.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发改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1.88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4.39万元,工会经费7.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35.31万元。与上年68.52万元对比,减少6.64万元,下降9.69%。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相应经费随之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发改局资产原值总额3819.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原值29.9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85.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100.0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68.63万元,政府储备物资334.9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83.88平方米,账面原值2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
第二部分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3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