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楚雄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楚雄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楚市双随机联发〔2021〕3号)文件精神,如期完成我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工作,扎实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楚雄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楚市双随机联发〔2021〕3号),依照“对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随机抽查”计划任务开展抽查工作。
二、抽查任务
根据《2021年楚雄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99项)》中市发改局抽查领域和抽查事项,楚雄市发改局双随机抽查任务制定为:对2021年1-7月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抽查。
二、抽查时间
2021年8月—11月
三、检查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招标,检查对象为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1月-7月审批的项目总投资额在400万元以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许可类型属于审批制)。
四、名单抽取
检查对象由市发改局通过省级协同监管平台在监管对
象库(注册资本库)中统一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由检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2021年1月-7月楚雄市发改局审批400万元以上必须招标项目有8项共计3家单位,按年度抽取单位比例为5%,共抽取工程项目2个。
五、检查内容
市发改局根据市级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通知要求,检查内容包括对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招标人、投标人、代理公司、评审专家、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检查。
六、检查方式
按照《2021年度楚雄市发改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方式。抽查中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七、抽查结果处理
抽查结果分为8类,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联合抽查参与部门应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八、抽查结果的运用
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九、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检查结束后做好总结工作以及档案归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