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市发改便签〔2022〕3号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雄州财政局转发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楚发改价格〔2022〕101号)转发给你局,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变更单位收费公示目录清单,做好收费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工作,在年度收费报告时向我局报送收费变动执行情况。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