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3月10日零时起,楚雄州公立医院同一级别医疗机构执行同一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一州一策”。
为贯彻落实省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意见和2018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通过调查研究、认真测算、仔细比对,按照“总量控制、优化结构、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路径,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收入结构的比价关系,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130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取消了普通挂号费1项,降低27项普及惠及群众的检验类和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开展的检查类项目价格(其中:检验类10项,影像类17项),提高了130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诊查、会诊、护理、注射等综合医疗服务类27项,手术类67项,介入手术类11项,中医及民族医类24项,精神科特殊诊疗1项)。
3月10日我局开展了督促检查,楚雄市人民医院和楚雄市中医医院已同步执行“一州一策”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市发改局 张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