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建代表:
您在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规划建设步伐”的建议,已由市人民政府交我局办理,经2017年7月31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为促进电动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我省提出在“昆明+3城市群”推广发展电动汽车,并发布了《云南省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同时,为满足日益增加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和促进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科学制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总体规划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为此,由省能源局统筹协调,在我省昆明市、玉溪市、大理州和丽江市开展先行先试的基础上,要求各州市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州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按照州能源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发改局积极组织市住建局、交运局、国土局、楚雄鹿城供电局、市公交公司、楚雄宏熙公司等相关单位,结合我市实际,提供上报了楚雄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的相关材料。在州能源局的统筹下,编制完成了《楚雄州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州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12日以楚政通〔2016〕52号文件公布实施。
按照《楚雄州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到2020年,楚雄市将建设17座集中式充电站、1244台分散式充电桩,以满足未来5年新增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1.集中式充电站。2016-2020年,楚雄市建设集中式充电站17座。其中:公交专用充电站3座,出租车专用充电站6座,环卫及物流专用充电站1座,公共充电站5座,城际快充站2座。
2.分布式充电桩。2016-2020年,楚雄市建设分布式充电桩1244台。其中:居民区713台,政府公共机构68台,环卫及物流专用充电站1座企事业单位及工业园区378台,公共场所85台。
目前,楚雄市作为楚雄州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先期启动县市,已累计建成59台充电桩、3座公交充电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多提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