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市发改复函〔2026〕19号
金琛委员:
关于推动楚雄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跨越(第10050215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规划引领,打造坚强智能电网”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电网规划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其主网架布局、建设时序等主要由电网企业依据上级规划并结合地方需求制定。我局将做好该建议中涉及政府协调和规划衔接的部分。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做好规划对接。我局将在牵头编制全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国土空间规划修订时,充分征求电网企业意见,将重点输变电设施、新能源接入通道的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预留建设空间。
(二)配合推动项目。对于电网企业提出的涉及我市的电网升级、配电网改造等项目,我局将在项目立项、核准(备案)等环节做好相关服务,依法依规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超前规划”和“即插即用”目标的实现。目前主要依赖电网企业的投资决策和技术方案,我局将通过州级渠道,积极向省州电网公司反映我市新能源发展及未来产业布局对电网提出的更高要求,争取其加大对楚雄市电网建设的投资力度和规划倾斜。
二、关于“精准招商引资,延伸绿色能源产业链”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聚焦特定环节。鉴于州级层面已在全州范围内统筹布局光伏组件、风电主机等大型制造项目,我市将结合楚雄市定位,重点靶向引进光伏/风电配套的零部件、电力电子设备(如逆变器、汇流箱)、储能系统集成、智能运维终端等“专精特新”中小制造企业,避免同质化竞争。
(二)依托现有政策。对于扶持本地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智能运维延伸,我局将积极支持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指导服务。
(三)明确实施主体。此项工作的主要牵头部门为市投资促进局和市工信局。我局将积极配合,在项目能评、政策解读等方面提供支持。
三、关于“优化服务机制,提升电力要素保障水平”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建立“涉电项目协调联络制”。为不增加常设机构和行政成本,我局将在现有重点项目协调机制框架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联络员。对于重大绿色能源和重要产业项目涉及的用电难题(如线路通道、土地等),由我局联络员牵头,通过与自然资源、林草、供电企业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方式,进行点对点解决。
(二)推广“电力服务包”理念。目前我局主要指导督促鹿城供电局,对外公布用电业务咨询电话,由供电局专业人员负责接听,解答企业在报装流程、接入条件、电价政策、电费缴纳等方面的疑问。同时,结合现有政务服务窗口,摆放用电服务宣传资料,方便企业获取基本信息。
四、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培育本土电力专业人才”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配合市教体局、市人社局。我局将向市内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积极推送我市新能源、电力企业的人才需求信息(岗位、技能要求等),为其调整专业设置、开展“订单式”培养提供市场参考。
(二)推动产教对接。我局将在协调服务企业过程中,鼓励本地电力、新能源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搭建校企对接平台。具体共建协议的落实由校企双方自主进行。
五、关于“探索示范应用,推动绿色电力就地消纳”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对于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数据中心等场景开展“分布式光伏+储能”模式试点。这类项目不涉及电网主网架改造,只要符合规划、安全和并网技术规范,我局将积极支持并协助其办理备案、并网申请等手续。
(二)对于“源网荷储一体化”和“绿电直供”。我局将积极跟踪上级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高新区先行开展可行性研究。一旦省州出台具体的试点方案或实施细则,我局将最快速度组织申报和落地。
(三)鼓励绿电交易。我局将积极配合省能源局、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做好绿色电力交易的宣传推广工作,帮助有意愿、有需求的本地企业了解规则、参与交易,提升绿电消费比例。
感谢您对我市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