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市发改复函〔2025〕13号
马雪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工作推进情况
楚雄州于2022年制定《楚雄州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通过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林业碳汇等路径推动价值转化。同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提供者赋权、消费者付费制度及碳汇交易机制,健全生态市场交易体系。楚雄市根据现有实践和政策规划,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思路可概括为以下路径,重点体现"资源活化+产业升级+制度创新"的协同机制:
生态基底强化工程利用"林草资源一张图”和大数据技术,构建智慧决策机制优化生态保护修复,推动森林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实施"增绿、护绿、用绿、管绿、活绿"五绿协同,通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夯实生态资源本底,依据规划制定的七大林业产业发展方向(林下种植经济、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特色经济林培育、木材加工与绿色制造、林业碳汇经济、林产品采集加工苗木花卉与种质资源),同步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动态监管机制,为价值转化提供优质资源储备。特色产业链培育林下经济立体开发:推广农林结合、种养循环等模式,延伸生态农业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依托核桃、野生菌、中药材等优势资源,发展林药、林菜(野生菌)、林禽(生态土鸡)等复合经营模式,配套建设冷链仓储和电商平台。生态文旅融合:开发生态康养、自然教育等业态,通过自然生态景区打造,依托紫溪山、哀牢山等生态资源,开发森林徒步、自然教育等体验项目,建设紫溪彝养小镇等康养基地,形成“生态+康养”模式。规划建设老君山森林动物园、青山湖湿地公园等新型生态旅游项目,增强沉浸式体验。开发水系生态,以龙川江、白衣河、马龙河等河道治理为核心,打造滨水景观带和亲水休闲区,结合地方文化推出水生态旅游路线。碳汇经济探索:以“生态资源资本化”为核心,通过制度创新、技术支撑和市场交易机制构建,推动森林资源转化为可量化的碳汇资产,积极参与省、州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试点碳汇交易。价值转化机制创新楚雄州完成全国首单光伏电站碳足迹自愿减排交易和全省首笔大型活动碳中和交易,将森林资源转化为"绿色银行”,实现"卖空气”创收。为楚雄市资源价值转化提供了思路和方向。推进GEP核算应用,参考《云南省九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积极探索核算成果转化路径,将生态价值量化为财政转移支付依据。参与云南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通过量化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建立"生态银行"运营模式,通过资源收储、整合提升、市场化运营实现碎片化生态资源增值。创新"生态补偿+产业反哺"机制。技术支持与保障机制构建林草资源"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实现生态产品全周期管理。依托智慧林业平台,建立"数据采集→建模分析→协同联动”的决策运行机制,精准识别生态保护瓶颈。生态环境部门强化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为生态产品供给提供基础保障。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明确生态产品确权、交易、补偿等制度框架。出台《城乡融合发展规划》等政策明确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路径。
楚雄市通过政策引导、市场交易、产业融合和技术支撑多维度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点聚焦林业碳汇、特色农业和生态旅游,形成了"保护—转化—共享”的绿色发展模式。未来需进一步细化核算标准与交易规则,重点突破生态产权确权、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等制度瓶颈,扩大市场化应用场景。
二、具体办理落实情况
关于马雪明委员提出的“优化空间布局,制定生态产品价值清单的建议。
我局已采纳,楚雄市通过科学规划和实践,推动生态价值的实现: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确保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注重数据整合和专题研究,为生态价值实现提供科学依据,整合生态、交通、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等行业数据,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的“一张底图”。完成了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分析、三线协调、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等10个专题研究,其中9个已通过专家评审。鼓励公众参与生态规划和保护工作。楚雄市在生态价值实现方面的工作体现了科学规划、生态保护与修复、数据整合以及公众参与的综合策略。通过明确的生态保护目标、生态修复措施、科学规划和公众参与,致力于实现生态价值的最大化,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发改、统计部门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在建立健全楚雄市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于马雪明委员提出的完善体制机制,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建议。
我局已采纳,楚雄州完成全国首单光伏电站碳足迹自愿减排交易和全省首笔大型活动碳中和交易,将森林资源转化为"绿色银行”,实现"卖空气”创收。为楚雄市资源价值转化提供了思路和方向。推进GEP核算应用,参考《云南省九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积极探索核算成果转化路径,将生态价值量化为财政转移支付依据。参与云南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通过量化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建立"生态银行"运营模式,通过资源收储、整合提升、市场化运营实现碎片化生态资源增值。创新"生态补偿+产业反哺"机制。开展生态产品摸底调查、分类登记、价值评价、融资和平台交易的全链条保障体系。保护生态产品权益人的利益,探索生态资源使用权入股、直接参与分配、股权加债权组合等模式开展合作,让项目主体、村集体和生态资源收储主体成为生态产品的受益人。引导多元化资金入股,鼓励社会资本规范有序进入市场。积极推动环境导向性开发模式(EOD)试点在楚雄市落地。
关于马雪明委员提出的壮大生态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绿色发展的建议。
我局已采纳,楚雄市推动特色产业链培育,林下经济立体开发:推广农林结合、种养循环等模式,延伸生态农业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依托核桃、野生菌、中药材等优势资源,发展林药、林菜(野生菌)、林禽(生态土鸡)等复合经营模式,配套建设冷链仓储和电商平台。生态文旅融合:开发生态康养、自然教育等业态,通过自然生态景区打造,依托紫溪山、哀牢山等生态资源,开发森林徒步、自然教育等体验项目,建设紫溪彝养小镇等康养基地,形成“生态+康养”模式。规划建设老君山森林动物园、青山湖湿地公园等新型生态旅游项目,增强沉浸式体验。开发水系生态,以龙川江、白衣河、马龙河等河道治理为核心,打造滨水景观带和亲水休闲区,结合地方文化推出水生态旅游路线。碳汇经济探索:以“生态资源资本化”为核心,通过制度创新、技术支撑和市场交易机制构建,推动森林资源转化为可量化的碳汇资产,积极参与省、州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试点碳汇交易。
关于马雪明委员提出的推进试点示范,塑造楚雄生态产品靓丽品牌的建议。
我局已采纳,楚雄市积极探索建立市级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开展生态资产核算和评估,以大重点生态产品区域开展GEP 核算试点,探索制定楚雄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定期发布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应用机制,开展林草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探索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方法,推动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应用。探索“两山”转化体制机制。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利用途径,健全生态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着力打造“楚雄野生菌”等区域公用品牌,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公用品牌体系。探索建立健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探索自然资源利用新模式,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展生态产业。开展生态产品资源调查,摸清各类生态产品数量、质量、功能等底数。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测算,由市级层面编制《楚雄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
关于马雪明委员提出的推动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为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持续蓄力的建议。
我局已采纳,楚雄市通过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的协同作用,推动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价值实现。聚焦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推动金融资源向生态产业倾斜。通过普惠金融政策,支持生态农业、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发展,助力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价值。支持生态农业发展,推动有机农业、绿色农业等生态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和市场化销售,提升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针对从事生态产品开发的小微企业,提供低利率贷款和融资便利,降低企业成本,促进生态产业发展。积极落实绿色金融政策,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例如,通过绿色金融支持绿色硅光伏产业和钛金属产业,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模式。绿色金融在生态修复、生态旅游和生态农业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助力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楚雄市通过绿色金融创新,开发“生态价值贷”系列金融产品,支持生态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探索碳汇交易与金融结合的模式,推动生态资源的市场化定价和交易。开辟了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新路径,“政府引导+金融支持”通过政府政策引导和金融资金支持,推动生态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和价值实现。“企业+农户+金融合作”模式支持生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农户合作,提升了生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
三、下步工作
一是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进一步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明确生态产品的分类、评估指标和核算流程,为生态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提供科学依据。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特色生态产品领域开展价值评估试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量化路径。二是推动生态产业化与绿色经济发展,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有机农业、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推动生态资源与经济价值的深度融合。重点打造楚雄黑山羊、树洞蜜等特色生态产品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推动绿色硅光伏、钛金属等绿色产业发展,打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产业体系。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推动传统产业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三是建立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交易市场,推动生态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和价值实现。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绿电绿证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在楚雄市的落地实施。创新生态产品金融支持模式,推动“生态价值贷”等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与应用,为生态产品开发和推广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四是加强区域协作与协同发展,加强与周边地区在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的协作,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区域协同机制。推动“大开放”战略,深化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经贸合作,拓展生态产品的国际市场。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城乡融合发展相结合,推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城乡融合发展相结合,推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强化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制定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专项政策,明确财政、金融、税收等支持措施。推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生态产品开发和推广。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便利条件。六是推进生态产品品牌化与宣传推广,打造生态产品区域品牌,加强生态产品的品牌建设,提升“楚雄生态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和竞争力。通过标准化培育和品牌故事的打造,推动生态产品走向更广阔的市场。加强宣传与推广,利用新媒体、展会、论坛等渠道,宣传楚雄市的生态优势和生态产品。通过典型案例的推广,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示范经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