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市发改复函〔2025〕9号
马晓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楚雄城区内路边停车位收费标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
楚雄市现执行的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从2015年3月起至今执行,为缓解群众停车困难,加快停车位流转频率,避免在道路长期占用公共资源,路段停车位划分由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队、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按照道路交通状况、周边环境、停车需求等开展查勘,收费路段划分为三类,根据不同路段和停放持续时间不同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每次停车前30分钟免费,30分钟后开始计费,30-60分钟一类路段每次每车收费4元,二类路段每次每车收费3元,三类路段每次每车收费2元,连续停放超过1小时以上,每半小时加收1元。夜间交通流量较小的时段为免费时段,每日22:00点以后至次日8:00以前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制定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措施。2023年6月我局制定了《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一是应对短时临时停放车辆制定了免收停车服务费优惠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除住宅小区外,进入市内其他停车设施(场、库)临时停车时间30分钟内(含30分钟的)免收停车服务费。二是为缓解停车困难,国家机关对外开放的附设停车设施,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对外来办事人员一律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三是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价格管理部门批复的停车设施和政府财政性资金或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收停放服务费。
(三)加大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投入。一是政府投资建设的5个立体停车库建设完成投入使用。二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商场、酒店、企业开放内部停车场对外使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允许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设施合理收取停车服务费。三是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的停车服务设施剩余车位对外开放,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对外来办事人员一律不收取停车服务费,非工作时间内,适当收取停车服务费。
(四)其他停车设施的价格管理情况。一是社会资本停车设施,根据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云价收费〔2016〕75号文件)规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停车设施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二是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已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与停车设施经营企业协商确定;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由车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可暂按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标准执行。楚雄市暂参照2013年市发改局与市住建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中制定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露天固定车位(小区公共道路、场地划出的专用车位)小型车60元/月,地下停车场固定车位每月每个车位70元;外来车辆临时停车费按照停车持续时间收费,临时停车持续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不收费,停车持续时间1小时以上至2小时每辆3元,以2小时为基础,停车持续时间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停车持续时间超过8小时按全天每辆10元收费。
(五)由价格执法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一是不定期对停车服务收费公示情况、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相关部门及时对停车服务经营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和告诫。
二、具体办理落实情况
(一)关于重新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的问题。一是我局到楚雄市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调研,目前数字科技公司的公司停车服务收费业务的财务资料与公司其他业务合并记账未独立核算,未独立设置该业务成本账务,开展成本调查存在问题;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成本主要为人工成本、服务平台搭建维护和停车位维护,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加了公司收费员人数,更新维护服务平台,目前通过安装智能停车管理系统,有效减少了小区和购物人员外的其他车主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现象,并且继续完善平台的找车位、预约停车、在线支付等功能,缓解交通拥堵,持续提升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因此运行维护成本高。目前停车服务收费还存在大量欠费。待条件成熟,将适时向市政府提出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建议。
二是我市与其他同类城市的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开展了调查,进行了对比分析,昆明市15分钟免费,连续停车超过半小时的,一类路段每半小时4元,二类路段每半小时2.5元,三类路段每半小时2元,计时累加收费;玉溪市红塔区30分钟免费,一类路段每半小时1.5元,二类路段每半小时1元,计时累加收费。曲靖市30分钟免费,30分钟后一类路段首半小时3元,二类路段首半小时2元,首半小时后每半小时均加收1.5元。我市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相比略低。
(二)优化收费时段与方式的问题。为提高车位流转率,增加车位利用率,参考其他城市经验和做法,我市目前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实行的是分路段计时收费,为规范城区停车服务管理,提高群众满意度,于2024年10月1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成区停车泊位经营管理秩序的工作方案(试行)》通知(楚综执〔2024〕12号)。对老城区将2条现执行的一类道路下调为二类道路,还有2条为2015年定为一类道路现执行二类的,不作调整;25条现执行的二类道路下调为三类道路。调整后有一类道路7条、二类道路48条、三类道路41条。收费时间段为8:00至22:00,夜间免收停车服务费。部分停车需求较小的路段仅划定了停车位并未收取停车费。后期将根据城市建设实际情况适时对收费路段进行调整。
(三)加强监督管理的问题。按照职能职责,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执法职能已移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定期对停车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做好政策服务,做好市民的政策解释和服务工作。
三、下步工作
一是督促停车设施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停车服务收费减免政策;二是要求停车服务经营单位要加强管理,对停车服务收费单独核算,加大收费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并且完善收费智能系统,杜绝出现多计费乱收费的情况。三是规范停车收费服务收费公示内容,认真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四是相关价格管理部门加大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管理相关规定的严肃查处。
衷心感谢您对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