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2-/2022-0402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4-0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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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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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央、省、州、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参照《楚雄市党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和《楚雄市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坚持标准、质量为本,分类考核、激励先进”的原则,每年对各科室、中心的信息工作情况实行年度目标考核。

第二章考核对象及内容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全局所有科室、中心。

第四条 实行量化考核,主要考核信息采用、信息效益、政务公开等情况。

第三章考核计分标准

第五条 信息采用计分

1.被《楚雄市信息》、《楚雄市今日信息》、《楚雄市政务信息》(工作动态)、标题信息或简讯采用,每条计3分。

2.被《楚雄市信息》、《楚雄市今日信息》、《楚雄市政务信息》、《手机短信》采用,单篇计5分。

3.被《楚雄市今日信息》(基层反映)、(工作情况交流》或《楚雄市政务信息》《专题调研》采用,单篇计10分。

4.被《楚雄市信息》(领导参考)或《楚雄市政务信息》《专刊》采用,单篇计20分。

5.同一篇信息被多个信息刊物采用的,分别计分。

第六条 政务公开计分

1.被“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采用,每条计3分。

2.被“楚雄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每条计5分。

3.同一篇信息被多个网站采用的,分别计分。

第七条 大比拼工作信息计分

1.被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大比拼办采用,每条计3分。

2.被市级网站或市级刊物采用,每条计5分。

3.同一篇信息被多处采用的,分别计分。

第八条 省、州采用加分

经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转报的信息被省级采用的,相应科室计4倍分值;被州级采用的,相应科室计2倍分值。

第九条 其他加分和扣分

1.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完成专题性约稿,每条计5分;信息被采用的,按采用刊物计分标准计分。

2.各科室每月至少上报1条信息,达不到上报要求的,每次扣5分。

3.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专题性约稿信息,超过规定时间报送的不予计分;无故不报的,扣20分。

4.各科室因栏目公开不及时,报送信息有严重失实、错字严重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或追责的,一次扣减20分。

第四章信息报送要求

第十条 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和部署,以上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工作中的特色亮点等为题材,积极撰写稿件,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办公室上传投稿。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位: 分

科室名 考核任 领导 任人  
1 市委财经办 50 殷建 张晓庆
2 公室 80 白章
3 组织人事科 100
4 政策法 50 殷建   
5 规划 100 殷建 丁志吉
(含“十四五”规划办、城乡绿化美化
6 固定资产 80 锦鹏 尚华
7 区与会发展科 80 锦鹏 王树琼
8 产业发展科 80 锦鹏   
9 能源科 80 向正
10 价格收管理科 50 李兴富  
11 粮食安全科 50 罗华有 李忠福
12 粮食物资储备 50 罗华有 李佳麒
13 煤炭科 50 杨玉振 负责人
14 价格认证中心 50 李兴富 武静
15 资项评审中心 50 锦鹏 王洪梅
1000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