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目录 >> 楚雄市政府办 >> 政府文件 >> 正文
号: cxs001-/2023-011300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1-13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1-13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楚雄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
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楚雄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表时间:
字体:[    ]

为了加强楚雄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促进地下空间综合、系统开发,集约节约利用城市空间资源,适应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根据住建部令第9号发布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云南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5〕52号)》(2021年3月修改版)《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议题计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在充分调研、多次修改并征求相关管理部门及行业部门意见建议,并通过楚雄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基础上,完成了《楚雄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11日(30天)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1.信函邮寄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阳光大道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邮编:67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意见建议”。

2.电子邮件:3617469410@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意见建议”。

3.联系人:张瑞彤 电话:0878-3159106

传真:0878-3159990

特此公告。

附件:楚雄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