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1-/2023-0329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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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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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 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单位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重要公务接待工作,并对全市各部门公务接待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负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统计工作;负责政府系统视频会议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接待科、车辆管理科、机关后勤服务科、房产管理科、会议服务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楚雄市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州、市委新修订实施办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两个革命”,着力推进接待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精细化、队伍专业化,圆满完成接待服务保障任务,为楚雄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2.强化政治建设,推进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打造为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的机关。

3.着力深化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以深化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抓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服务保障相关工作,抓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剂使用相关工作,抓好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全面推进精准精细目标管理,降低行政服务运行成本,形成精准、高效、规范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

4.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着力提升服务保障的深度和精准度,持续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狠抓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管理及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能力。

5.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扣机关事务管理发展和深化改革的实际,突出机关事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构筑全方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开展依法依规、合法合规、规范有序。

6.切实转变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事务管理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和不畏艰难、久久为功的“愚公移山精神”,稳准狠快的“钉钉子精神”,精准精细精致的“工匠精神”,着力打造一支勤政务实,忠诚、干净、担当的后勤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85辆,实有车辆6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6.8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财务总收入减少176.51万元,下降15.5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022年办公用房维修经费和物业管理费合并支出500万元,2023年减少为174万、10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6.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6.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6.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财务总收入减少176.51万元,减少15.5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022年办公用房维修经费和物业管理费合并支出500万元,2023年减少为174万、10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6.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5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87万元,与上年484.82万元对比,增加2.05万元,增长0.42%,增加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增加了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项目支出470万元,与上年648.56万元对比,减少178.56万元,下降27.53%,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办公用房维修经费和物业管理费合并支出500万元,2023年减少为174万、103万元。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56.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10301行政运行:180.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及维护机关的正常运转;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010303 机关服务:242.2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010305 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367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9.8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失业保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5.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的支出。

与上年1133.38万元相比减少支出176.51万元,下降15.57%,主要原因是2022年办公用房维修经费和物业管理费合并支出500万元,2023年分开且减少为103万、174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2.25万元,较上年312.25万元相比,增加90万元,增长28.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万元,较上年7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92次,共计接待5833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2.25万元,较上年增加90万元,增长37.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0万元,较上年增加9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2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4辆。

增加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预算购置公务用车4辆,较上年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724.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9万元,固定资产718.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0.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4.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93.6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87.7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9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7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