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772701000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 单位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重要公务接待工作,并对全市各部门公务接待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负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统计工作;负责政府系统视频会议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党建引领,始终抓牢党员教育管理。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始终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载体,按照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互促共赢的思路,以党建力量引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促提升为抓手,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领导班子带头率先学习营造氛围,带动干部职工主动学,积极在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学习交流,组织知识测试,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主要抓手,切实规范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至目前,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领导干部上党课4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理想信念教育4次。党支部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聚焦主责主业,始终抓实服务保障质量。机关后勤工作重点在保障,难点在服务,只有抓牢抓细本职工作,才能保障有力,服务到位。一是认真做好接待工作。深入研究和积极应对公务活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坚持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接待纪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接待工作,积极服务能力,推进完善接待机制体制,不断巩固完善重大接待任务协调机制和应急应变能力,创新接待工作理念,丰富文化内函,弘扬地方特色,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接待品牌。全年共接待来宾181批次,3013人次。其中开展招商引资商务接待88批次1237人次;公务接待93批次1776人次。高效服务保障好了创文创卫国家和省级考评组等重点工作,协助开展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到楚雄市调研名特优年特产品相关工作,积极参与筹备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会、全省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会等大型活动。二是认真做好公车保障。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模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切实降低公务用车的运行费用成本。有效落实责任,强化司勤人员的教育管理,对每一辆车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研判,及时掌握排查车辆状况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保领导和用车单位乘得安全、用得满意;切实强化管理,严格执行调车程序、规范车辆管理,分别建立了“车辆检查、调车记录、车辆保养、车辆维修”等管理台账,做到一车一档,确保车辆安全、有序、高效运行。全年为74家单位提供用车服务2115车次,安全行车37万公里,未发生严重交通安全事故。强化公务用车平台多元化保障改革,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在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保障的同时,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还履行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监督,规范公务用车更新、报废审批程序。全年年共发出公务用车节假日监管通知要求4份,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核查通知16份,电话核查整改214次,涉及65家单位92辆车。三是认真做好房产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相关要求,今年政府采购购买物业管理服务3个办公区;调整3家单位、1家临时机构办公用房;对中大街181号办公区原市公安局刑技楼、老年活动中心两幢办公楼进行维修;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屋顶分布式光伏信息统计;全年先后抽查26家机关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对于超标违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数据统计上报,涉及78家单位、164幢,总用地面积43.4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95万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1.75万平方米,技术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3.47万平方米;牵头开展66家机关事业单位2700个内部停车位对外开放;建立完善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系统,全市共有175家下属单位名录库,涉及用能人数64014 人次;对2021年度16家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进行检查评价并按时上报。四是认真做好后勤保障。机关后勤服务方面重点负责市机关职工食堂的运营管理工作。切实从服务干部职工,保障工作出发,始终严格标准,规范管理,从细处着手,认真落实好机关食堂的各项工作。全年共服务就餐职工24460人次,服务保障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餐106 餐次1438人次。五是认真做好会议服务。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牢固树立“小差错就是大问题”的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确保不出纰漏。全年保障全市视频会议317场次,参与省、州、乡镇调试368场次;共对23个视频会议分会场开展巡检工作,排除大小隐患51起,保证了全市视频会议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投资83万元完成了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的提升改造工作。
3.聚焦制度建设,始终抓紧廉洁自律要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针对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收集整理各级文件30于份汇编成册,确保人手1本,并以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在掌握政策法规上下功夫,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同时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首位。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与业务工作一起抓同部署。针对部门各科室认真进行廉政风险分析研判,查找风险点,分类风险等级,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同时积极开展廉洁自律承诺践诺,与全体干部职工、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全体司勤人员、定点接待宾馆酒店和定点维修企业相关负责人等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60余份。实现多层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聚焦中心工作,始终抓稳党政机关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根据全市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牵头负责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推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通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一是集中力量“清垃圾”。全市所有集中办公区域均配有垃圾集中分类回收站点,办公室均配备使用分类回收垃圾桶800余只。二是加大投入“扫厕所”。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公厕(卫生间)454个已全部达到了“三无三有”标准。均提供厕纸、香薰等,均有专兼职人员进行卫生保洁,每天进行清扫3次以上、消毒2次以上。三是建管并重“勤洗手”。全市党政机关办公区域新建室外洗手设施50个,均配有7步洗手法宣传画、洗手液、烘干机,并由专人进行日常保洁和维护。四是落实责任“净餐馆”。全市党政机关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率达 100%,“公勺公筷、文明就餐”宣传画、宣传水牌进餐馆率达 100%。五是协调联动“管集市”。全市党政机关单位按照创文、创卫分片包保的要求积极参与到集贸市场整治、管理工作中。六是从严规范“常消毒”。党政机关办公区域、会议室、食堂、卫生间、电梯间等全面落实了消毒消杀要求。七是广泛宣传“众参与”。全市共有14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多渠道广泛开展楚雄健康文明生活“八条新风尚”“八进”宣传倡导活动,开展活动480余场次,参与群众50367人,发放宣传材料114427份。全市所有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均注册参与了志愿者,认真开展卫生清洁,每天上午开展工间操活动,每月积极开展“三五”志愿活动。全市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创建比例达100%,进一步强化全体市民讲文明、讲卫生、防疾病、树新风的意识,市民文明素质和健康素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综合科、接待科、车辆管理科、机关后勤服务科、房产管理科、会议服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 85辆,在编实有车辆6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8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8.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比上年531.24万元减少42.5万元,减少8%。主要是2021年财政资金困难,物业管理费用未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8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05万元,占总支出的70.40%;项目支出144.69万元,占总支出的29.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比上年531.24万元减少42.5万元,减少8%。主要是2021年财政资金困难,物业管理费用未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4.05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支出344.34万元减少0.29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保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而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减少,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0.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69万元。与上年186.89万元对比减少44.2万元,主要原因由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工作当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压缩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具体项目为视频会议系统改造费81.77万元,办公楼维修工程款21.8万元,公务接待36.5万元,公务接待办公经费4.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收入比上年531.24万元减少42.5万元,减少8%。主要是2021年财政资金困难,物业管理费用未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8.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职工大病补充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5.71万元,支出决算为88.88万元,完成预算的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38万元,完成预算的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50万元,完成预算的4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工作当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压缩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所以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8.90万元,下降39.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9.45万元,下降42.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46万元,下降34.7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工作当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压缩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所以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 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38万元,占 58.93%;公务接待费支出36.50万元,占41.0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3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4辆。主要用于保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平台公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5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6.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 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接待181批次3013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599.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万元,固定资产1596.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9.16万元,流动资产减少245.72。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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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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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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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99.24 |
2.36 |
1596.88 |
1345.86 |
25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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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 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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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 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公务用车:是指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
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7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