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1-/2021-1124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1-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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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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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委政法委机关是市委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把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重点,不断深化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和过硬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全市改革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单位名称: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员会。单位内设科室7个:办公室、政治部、宣传(党建)科、综治督导科、政治安全与维稳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执法监督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决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收入合计716.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2.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6人其中调入公务员4人,增设事业编机构法学会,公开选调事业人员2人,因此相应的工资及社保资金增加。结转上年结余3.6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支出合计71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13万元,占总支出的66%;项目支出239.91万元,占总支出的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6人其中调入公务员4人,增设事业编机构法学会,公开选调事业人员2人,因此相应的工资及社保资金增加。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市委政法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6.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6人其中调入公务员4人,增设事业编机构法学会,公开选调事业人员2人,因此相应的工资及社保资金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5.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行政运行20.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其中:水费0.21万元,电费1.14万元,邮电费0.15万元,物业管理费0.16万元,维护费0.05万元,工会费4.71万元,其他交通费14.4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市委政法委机关为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建设,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化解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见义勇为等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万239.9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资金缩减。其中:办公费153.02万元,印刷费18.37万元,水费0.1万元,邮电费11.44万元,差旅费2.39万元,维修(护)费26.99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2.17万元,劳务费5.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9万元,资本性支出8.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6.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6人其中调入公务员4人,增设事业编机构法学会,公开选调事业人员2人,因此相应的工资及社保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6.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7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专项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1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专项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26.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88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预算的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5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56万元,减少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6万元,增长3%车辆维护费同比去年增多,原因是在编车辆老旧,车辆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2万元,下降2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同比去年减少,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2万元,占68%;公务接待费支出2.17万元,占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市域社会治理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生的综治维稳市域社会治理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2万元,其中水费0.21万元,电费1.14万元,邮电费0.15万元,物业管理费0.16万元,维护费0.05万元,工会费4.71万元,其他交通费14.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资产总额252.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3万元,固定资产241.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2.94

11.3

241.64

0

0

0

241.64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法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 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2、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是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直接感受和综合反映,是一种直观考量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承受性、认同性的综合性指标。

3、市域社会治理:从空间范围来看,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设区的城市区域范围内的具体实施。设区的城市不仅有城区,同时有农村,是两种社会形态的结合体,市域是统筹城乡一体化的有效载体。从行动主体来看,市域社会治理是市域范围内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公民等多元行动主体,在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基础上开展的一种社会行动。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