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1-/2021-112301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1-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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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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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我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政策建议。

3)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市属、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工作。

4)研究拟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属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市属、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工作。

5)负责建立全市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行政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定全市各级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的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行政标准并实施;负责市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的编制使用审核;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及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批。

6)审核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协调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全市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责的审核。

7)审核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大常委会、楚雄市人民政府、楚雄市政协、楚雄市人民法院、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市级各民主党派、市级各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0)负责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1)负责楚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承办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和楚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今年以来,市委编办坚持把“创文”当作全办的重点工作,坚持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在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下,2020年楚雄市委编办被评为楚雄市第十七批市级文明单位。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调整充实市委编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创文”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全市有关“创文”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办公场所摆放禁烟宣传牌,在宣传栏张贴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建设等内容,营造同创共建的浓厚社会氛围和创建热潮。三是紧密结合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志愿服务活动深度融合,组织党员广泛开展访贫问苦、“清洁家园”、宣传教育等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四是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坚持收假第一个工作日卫生日制度,落实办公物品管理责任和卫生保洁责任,保障了办公区域干净整洁。深入开展村、社区和包干路段开展卫生大清扫活动,落实了包干路段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

2.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结合楚雄市实际,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改革流程优化、审管配合、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联合管理,市委编办会同市政务服务局多次开会研究,提出调整250项涉及市乡两级行政权力事项的意见,待报常务会审定后发文执行。二是稳妥有序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省级改革试点工作,重新构建起简约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加强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乡镇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服务)”和“一支队伍管执法”,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享受“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三是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根据省、州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2020年3月,楚雄市34个市级部门和15个乡镇调整权责清单通过既定程序经九届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如期完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楚雄市积极推进,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楚雄市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同时高质量制定两家单位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8月24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改革工作方案》,2020年7月17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改革方案》。二是按照改革实施方案既定的步骤和时间节点稳步组织实施。楚雄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转企改制、退出事业单位系列。2020年第三次市委编委会审议撤销事业单位性质的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整体转为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收回了8名事业编制,核销了3名科级领导职数,截至2020年7月底,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面完成转企改制工作。

4.统筹推进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楚雄市紧扣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稳步推进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20年4月出台了《楚雄市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整合组建了楚雄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实现了农业执法机构设置规范、执法职能集中行使、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执法条件充分保障。2020年6月印发了《关于楚雄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对楚雄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等事项进行了规范。整合执法权限、主体、队伍,严格执法程序,公正文明执法,实现了“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20年12月印发了《关于同意组建楚雄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通知》,在全州第一家挂牌组建了楚雄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涉及的编制按有关规定锁定。三是配合州级做好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3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5.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挖潜工作

积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优化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切实把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一是创新机制,严格“管”编。在严控编制总量、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的前提下,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编制使用管理的通知》、《楚雄市人事调动工作办法》、《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和《楚雄市退役军人公开选调办法(试行)》4项机制,用制度把各环节工作严格管起来,形成了健全规范的控编、管编工作机制,强化了各乡镇各部门机构编制的法治意识和“红线意识”。二是盘活资源,合理“调”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眼重点、科学调配,在严控总量的基础上,收回调整增减了部分单位编制,成立了市工业大麻产业服务中心等7个机构,切实做到了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于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等关键领域,为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重点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三是优选人才,高效“用”编。用好政策性安置人员编制,2020年共使用31名事业编制安置退役士兵,让基层一线人员队伍得到充实。除公开招录外,积极支持人才引进,2020年引进人才44名。创新机制实行公开选调补充人员,针对单位或主管部门人才“缺口”科学精准分配编制,面向省州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1名,批复2020年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用编14名,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人才流动环境。

6.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一是多层次组织理论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条例》印发后,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时间组织了学习,通过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同时主动及时向市委分管领导汇报组织深层次学习,市委常委会、市委编委会对《条例》精神专题进行传达学习,强化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二是印发学习贯彻通知。市委编办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乡镇要发挥好“勤于学习、善于研究”的工作作风,举办专题学习会议、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等多种形式抓好《条例》的宣传培训,切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三是结合实际,抓好《条例》落实。紧扣工作实际,对照《条例》精神,逐一对编委会工作规则、部门“三定”规定等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审核、检查,对与《条例》精神不符的,尽快修改完善,对《条例》已有原则规定的,进一步研究细化措施和办法,使之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四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更新和上报机构编制问题台账。2020年12月30日,楚雄市问题整改台账有59条,涉及59家单位超编417名。截至2020年9月30日,楚雄市问题整改台账有29条,涉及29家单位超编227名,1至9月问题台账条目销号30条,完成率达50.8%,消化超编人数完成54.5%。五是楚雄市严守机构编制“红线”,完成事业单位超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清理出42家事业单位超编202名,先后召开了三次工作会议,积极向超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宣传政策,调整事业编制99名,部门系统内和乡镇单位之间调动145人,全面完成了超编事业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7.创新方法加强登记管理和信息统计

一是克服疫情期间困难,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市已登记的296家事业单位提交了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均已审核通过并在事业单位在线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参检率100%,合格率100%。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0年8月10日至14日,按照4%的抽查比例抽取了12家抽查对象,实地核查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并公示核查结果。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截至2020年6月17日,楚雄市所有需注销事业单位已全部注销完毕。及时对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存在网站及挂标不规范问题的进行清理整改。四是全力抓好信息宣传工作。2020年1月至10月,楚雄市机构编制信息被州级及以上信息媒体采用共33条,其中《中国机构编制网》采用4条,《云南机构编制网》采用10条,《楚雄机构编制》采用2条,《楚雄机构编制网》采用17条,累计计分204分。五是加强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的更新维护和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工作。认真梳理机构编制现状,摸清家底,找准问题,每月月底及时与组织、人社部门对接当月人员变动情况,在3-5日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的更新。建立内部纠错机制,由专人每月一次查错纠错,确保数据及时准确。

8.凝心聚力强化自身建设

市委编办以创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机关为主线,坚持与“政治文化建设持续加强年”“基层党建持续深化年”、“十个一”警示教育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创造一流业绩, 2020年大比拼暨综合绩效考评,在15个党群类部门中市委编办取得第三的好成绩。一是以党建为统领,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抓落实为着力点,不断丰富支部主题党日内容和形式,坚持每月至少组织党员开展一次学习活动,累计开展集中学习和警示教育11次,上专题党课2次。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分专题制定学习计划。已组织开展理论学习7次,2名领导干部带头做了交流发言,4名党员干部分专题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巡视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当下工作需求的制度,清理或完善,查漏补缺,重新修订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制度执行的实效性和长远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132.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05.12万元,占总收入的7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2.6万元,占总收入的9.53%;卫生健康支出收入7.21万元,占总收入的5.45%,住房保障支出收入7.29万元,占总收入的5.52%)。与上年对比减少22.45万元,降低14.51%,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减少1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减少3.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0.5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减少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0.42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0.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支出合计13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3万元,占总支出的96.45%;项目支出4.69万元,占总支出的3.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2.45万元,降低14.51%,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减少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0.5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减少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0.42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0.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9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53万元。与上年146.08万元对比减少18.5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减少8万元,津贴补贴减少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0.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0.79万元,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减少0.13万元,奖金增加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2.76万元,退休费增加1.8万元。办公费减少1.5万元,印刷费增加0.15万元,电费增加0.1万元,邮电费减少0.15万元,差旅费减少0.6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18万元,工会经费减少0.3万元,其他交通费减少1.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9万元。与上年8.59万元对比减少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工作办公费用的支出较多,2020年没有专项改革工作,只产生了办公费3.22万元,电费0.23万元,邮电费0.58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0.07万元,会议费0.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54.67万元对比减少22.45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减少1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减少3.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0.5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减少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0.42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0.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2.6万元,占总收入的9.53%;卫生健康支出收入7.21万元,占总收入的5.45%,住房保障支出收入7.29万元,占总收入的5.5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3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19万元,下降31%。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9万元,下降3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培训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2万元,与上年13.75万元对比减少4.43万元,主要原因是水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中:办公费0.34万元,印刷费0.15万元,水费0.032万元,电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0.15万元,邮电费0.16万元,差旅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工会经费1.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9.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5万元,固定资产8.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24

0.5

8.74

 

 

 

8.7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市委编办2020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决算数为118.2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市委编办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为9.32万元。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市委编办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4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2.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人员编制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两大类。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7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