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三服务”清单
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1 |
常态化落实楚雄州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事项清单事项 |
提升服务体系建设,巩固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与基层武装部建设融合发展,抓实《楚雄州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事项清单》落细落实,常态化做好退役军人及服务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光荣牌悬挂、更换、优待证申领遗失补办等服务保障工作。 |
2 |
警察残疾评定或退役人员伤残关系转移 |
人民警察执行任务时受伤残疾申报;退出现役士兵、士官和转业干部伤残关系转移申报; |
3 |
符合条件退役军人 优抚抚恤待遇申报 |
两参人员,60岁老烈士子女,农村籍60岁退役士兵,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待遇申报 |
4 |
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
1.解决“后路、后院、后代”问题,统筹做好退役随军家属就业和军人子女入学工作。 2.推行军地“双清单”制度,积极帮助部队解决难题和官兵所盼、所需要问题。 |
5 |
开展社会拥军活动 |
1.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积极推进军人“军人驿站”建设。 2.组织爱国拥军企业开展“情暖老兵·守护光明”公益行动。 |
6 |
年度自主就业退役 士兵报到 |
1.报到登记; 2.档案接收; 3.就业推荐。 |
7 |
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 |
1.报到接收; 2.档案审核; 3.公开选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