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1 |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
1.巩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单位党组织每季度服务不少于1次,每年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12小时;每名在职党员每年到社区服务不少于2次,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6小时; 2.干部职工每月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 |
2 |
春耕农资供应保障指导服务 |
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春耕备耕农资(化肥、种子、农药、农膜等)储备、调供、价格变动及农资企业进货渠道等情况调研,认真组织农资保供稳价工作。 |
3 |
帮助原供销社改制企业职工解决在社会保险、办理退休方面遇到的历史遗留问题 |
1.做好政策宣传; 2.认真做好退休职工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 3.积极与人社部门协调对接,处理好职工反映的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
4 |
做好挂包联系点帮扶工作 |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融入乡村振兴,为定点帮扶村办实事好事1件以上; 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年内到楚雄市大过口乡力白所村进村入户走访结对帮扶户不少于2次; 3.认真落实下派驻村工作队员相关政策,加强工作队员管理。 |
5 |
指导服务食用菌产业发展 |
认真落实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市食用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