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1 |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 听取和审议《关于楚雄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 况的综合报告》《关于楚雄市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 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楚雄市2024年 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楚雄市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 告》《关于楚雄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 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和2024年上 半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楚雄市2023年 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及生态文明建设工 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乡镇中小学一体化办学工作情 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 作情况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
2 | 执法检查 |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楚雄彝族自 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 州彝医药条例》《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 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
3 |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监督 |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云南省中 小企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 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 告,提出意见建议。 |
4 | 高质量办好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 做好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 见的办理跟踪督促工作。 |
5 | 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 | 深入推进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建设,着力实现代表活动 阵地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使之成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 “连心桥”, 成为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 |
6 | 开展社区志愿服务 | 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