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批准结果信息
水土保持〔2023〕009号
项目名称:青龙河东岸(阳光大道至彝海南路)滨水绿化建设工程
申请单位: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位置: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至彝海南路青龙河东岸
防治面积:30.96公顷
防治标准:西南岩溶区Ⅰ级
开挖土方:30.79万立方米
弃渣量:-14.73万立方米
弃渣去向:外购表土由云南明鼎商贸有限公司从周边在建的楚雄晶科能源项目、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楚雄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等项目调运
证书编号:楚市行审许可[20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