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及治理电动自行车行驶行为维护楚雄市区道路安全的提案》(第198号),已交由楚雄市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2025年,楚雄市将安全宣传教育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抓紧抓实。一是抓实传统措施及阵地,继续推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措施,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学校“安全第一课”重要内容,以学生带动家长、学校辐射社会。同时用好城区3个“交通安全屋”(团结路与文鼎路、中大街与鹿城南路、太阳历大道与永安路路口)和18座交通岗亭,广泛推行主题沉浸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模式。二是探索宣传教育新载体,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与通信企业联合,开发“一盔一带”现场警示教育小程序,目前正在完善功能,上线后可实现轻微交通违法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现场参加问答及签订安全承诺,增强交通安全宣传的穿透力。三是继续深化警示曝光,坚持打击与曝光“双管齐下”,选取“酒醉驾”“飙车炸街”“一盔一带”典型案例定期曝光,2025年来累积曝光282车314人。
二、关于“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2025年来,楚雄市结合“强州府”行动要求,争取450余万元资金,开展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上设施补盲更新。一是完成城区鹿城南北路等13条主干道、27个主要路口渠化、标志标线更新和补盲,施化标志标线15.48万米、1.52万平方米。二是完成城区80个防撞墩的替换、140个防撞墩清理,增设120根防撞柱,确保人、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三是完成320国道与永波线交叉口、雄宝路与民生路交叉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建设。四是开展楚雄站站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有效解决网约车、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停车难、行车堵”问题。
三、关于“推广智能交通管理技术”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在智能交通管理技术推广使用方面,已争取将楚雄城区“智能交通”建设项目纳入全州“强州府”重大项目清单,争取到州级5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正在加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后续将持续争取资金开展前端交管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和后端控制系统的搭建,提升城区交通智能管理水平。同时,结合“一盔一带”专项,大力推广共享电动自行车智能头盔应用,推动运营企业配齐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并完善相关程序。目前城区约850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全部配齐安全头盔,且只有解锁安全头盔、并正确佩戴后车辆才能正常行驶。至于电动自行车行驶情况收集及智能分析、交通违法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加强版智能头盔应用等工作还有待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实施。
四、关于“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2025年来,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全面加大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全年管理和执法监管力度。一是强化路面查控。继续深化城区55个交通流节点“高峰站点”勤务,每日7:15—8:30、11:30—12:30、13:30—14:30、17:30—18:30四个高峰时段,交管警力全员上路开展路口秩序疏导。高峰期过后,转入平峰模式,重点开展机非混行制止纠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劝导和查处教育。二是强化源头监管。公安交管、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落实电动自行车、三轮和四轮电动车市场准入制度,一律不引进、不销售不符合国标车辆,打击无证经营或销售不如何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车型,严防超标电动车流入市场。三是强化违法纠正。坚持违法查处与宣传引导“双管齐下”,截至5月底,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随意驶入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1274起,劝导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5580余人次。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楚雄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您能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2025年9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建明 310120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