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楚雄州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支持楚雄市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案》,已交由楚雄市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细化落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健全机构,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快提升楚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城市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楚雄市于2020年8月,成立以楚雄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高新区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局和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明确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城管委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主任会议制度、相互函告制度、责任落实制度)及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市城管委及其办公室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作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努力形成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目前,召开楚雄市城市管理联席会议2次,修改完善《楚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督察调度机制、应急保障机制、常态化网格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二)疏堵结合,整治市容环境。制定《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精细化网格化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实施方案》,按“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采用“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路”的机制,对标对表,常态化抓好市容市貌规范整治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沿街商铺乱泼污水、乱倒垃圾,行人乱扔烟蒂、随地吐痰、违法建设、不文明养犬等行为的打击查处。2022年以来,共整治占道经营1250件、整治乱摆乱放1357件、整治乱吐乱扔523件、整治乱排乱倒789件、治理重点区域脏迹356处、纠正桃源湖各类不文明行为856余起。二是强化城区各大街小巷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规范管理,加大对工程运输车辆带泥行驶及运输不密闭、泼洒行为的管理和整治力度。2021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100人次、执法车辆630辆次,治理建筑施工工地300余次,规范未封闭运载渣土的车辆189辆次,联合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0余次。三是按照养犬管理相关要求,不断加大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宣传、整治力度。2021年以来,共出动人员2200人次、执法车辆315辆次,口头教育1000余起,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捕捉流浪犬、无主犬等143只(其中当场归还13只,移交收容所130只),处罚不文明遛犬行为152起。四是坚持“减量、规范、安全、提档”的整治原则,规范设置主次干道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2022年以来,共整治乱贴乱画1245件,清理违章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1.2万条,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及破损的户外广告(门头店招)12处。五是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并将“街长制”工作纳入大比拼绩效考核。加大各责任单位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2021年以来共开展督查207次。六是按照《楚雄市关于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和《楚雄市联勤联动联治工作方案》要求,从2020年8月12日起,公安、交警、城管开展联合执法,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在城区主次干道合理新增施划停车泊位。截至目前,共查处违规停放车辆26600辆,新增施划机动车停车位250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00处,设置人行道隔离桩3000多个。
二、健全机制标准,科学制定管理措施
(一)依法依规严格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已出台的法律法规要求,发布了《关于对楚雄市城区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关于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设立违法建筑处置举报与咨询电话的公告》《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的通告》等通告、公告,组织队伍对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予以严肃查处。
(二)推行网格化管理。将主城区范围划分若干等级网格,各级网格定人定岗定责,抓好日常管理服务和执法监督。由具有相应管理职能的公安、交警、城管3个市直部门指派的人员为专职网格员,根据本单位职责做好相应处置工作。目前,共派出300多名专职网格员,由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统筹。严格要求各专职网格员履职尽责,采取“严盯死守”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占道经营、流动商贩、乱摆乱放、违法停车等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并加大宣传整治力度,劝导流动摊贩进入市场经营,劝导主干道店面外溢商家入店经营,对不听劝阻的占道经营、店面外溢等行为坚决打击,保证市容市貌环境整洁有序。
(三)充分运用楚雄城管现场警示教育平台。为加大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由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开发的楚雄城管现场警示教育平台已于2020年7月起试运行,系统依托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文明市民公约等内容设计,对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警示教育,平台上线有效地遏制了市民随意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发挥媒体作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
(一)拓展社会化监督。依托现有市民投诉“12345”热线、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众号和州、市融媒体平台加大对市民不文明、不规范行为的曝光力度。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接到热线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依据权责清单主动作为,不推诿,敢担当。对发现的问题长期不整改、屡教不改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电视台、新媒体等渠道进行曝光。
(二)加强宣传推广。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等90余条。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宣传内容。结合日常巡逻深入各辖区进行宣传,利用巡逻车车载广播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资料3251份,发放《城市管理“门前三包”责任书》10520份,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2321份,发放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1000余份,并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及时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
四、下步工作计划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各项建议,市人民政府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借鉴,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
(一)加快建设特色城市。定期开展“城市体检”,启动站前大道跨线桥、环城西路扩建等城市主次干道建设,打通铜鼓路、花园路等“断头路”,在人员密集区谋划建设人行天桥,建设健康步道、自行车道22公里,增加停车泊位2800个以上。启动金五谷片区城市更新,实施龙江小区等46个老旧小区改造,完成上园巷、三市街微改造,实施城市生态修复。推进观音山公园建设,持续提升峨碌公园、龙川江彝风湿地公园,完成青龙河滨河景观绿化工程——清香园、茶花园建设。改造污水管网15公里,完善排水防涝设施,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加强网格化管理,重点整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接、城市拥堵等突出问题。推广红色物业,加强城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停车收费。
(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搭建智慧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数字城管一期建设已经完成,下步将继续扩展项目,逐步扩大数字城管覆盖面。加快推进楚雄市数字城管二期平台建设,增加系统功能,包括城管案件自动抓拍、广播喊话、综合执法、违停执法、智慧环卫等应用系统开发,逐步推进数字城管软硬件平台建设,延伸信息采集面,逐步实现对城市问题的实时感知和智慧化监管。
(三)高标准抓实城市管理。倍加珍惜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荣誉,实施打造“文明楚雄”升级版3年行动计划,持续推动城市管理视角市民化、管理体制现代化、管理标准精细化、管理力量联动化、志愿服务常态化,以润物无声、久久为功的执着和韧劲把城市创建推上新高度,让城市“金字招牌”永不褪色。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确保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4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20%以上。依托数字城管服务中心,推进“城市大脑”、“智慧城管”、“智慧停车”、“智慧社区”等项目建设,加快城市管理智能化。持续加大“两违”建筑、“牛皮癣”广告、“蜘蛛网”等整治力度,强力推进划行归市,促进城市更加规范有序、市容环境更加亮丽。
(四)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力度。积极主动作为,持续深入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治理脏乱差,加大路面清扫保洁力度,清理乱停车、违法占道经营,大力推行通透式围墙;规整临街店牌店招,隐蔽空调外机和各类外露管线;抓好路与楼,实施缆线下地,规整垃圾箱、配电箱等城市家具,保护传统建筑,打造建筑风格鲜明的特色街区。强化联合执法,相关执法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治,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整治不文明行为和反弹现象,加快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加大对市容辅助管理、环卫保洁市场化公司的监督考核管理力度,促进其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五)加大宣传与社会参与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力度,积极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宣传媒介及时发布城市管理动态,增强广大市民对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知,广泛收集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话题。同时进一步发挥志愿者的作用,组织社会志愿者力量、群团组织参与到宣传工作中来,动员企业、商铺在其所有的LED显示屏进行法条走字,就落实责任区制度开展互帮互助,并互相监督;邀请剧团、演出团体等就不文明行为、市容整治工作、法律宣传等编排节目,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潜移默化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市民素质。广泛动员机关干部、基层和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文明志愿者活动,共同参加到城市环境管理活动中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受益的良好局面。
感谢你们对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2022年9月2日
(联系人:徐俊林)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