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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1-0930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07-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7-22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2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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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2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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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万春梅委员:

您提出《关于建议进一步优化城区范围内路灯开与关时间问题的提案》已经楚雄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楚雄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积极做好智慧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将楚雄市城市路灯及配套资产、综合经营管理权整体划转到市城乡投集团公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城乡投集团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完成了楚雄市城区路灯、亮化设施资产和管理权的移交工作,由市城乡投集团公司对楚雄老城区路灯进行统一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路灯管理,推进节能工作,于2021年1月实施楚雄市智慧路灯项目,现已完成144个路灯控制箱开关灯时间调整的指挥系统建设,指挥系统已能根据天气季节经纬度自动调整路灯开关灯时间,且开灯时间提前10分钟,关灯时间推迟10分钟。同时,为加强辖区区域路灯管理工作,楚雄市坚持精细化、日常化管理,落实常态化管理制度,每月开展8次巡查,及时组织人员对有故障和遮挡的路灯进行全面排查和统计,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管理维护方案及考核办法,下一步,楚雄市积极争取资金,逐步分批改造城区路灯,在“十四五”实现路灯管理智慧化。

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