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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1-0927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08-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8-27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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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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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楚雄市行政执法车辆需依法执法”的提案,已交楚雄市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6年全国公车改革后,楚雄市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由原来的128辆核减为55辆,楚雄市公安局共有38个内设机构,多数内设部门都只有一辆执法执勤车辆,仅能满足日常接处警、执法办案需要。2020年7月,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关键期,为进一步提高城区街面巡逻防控见警率和管事率,楚雄市公安局向市城乡投集团公司租赁了10辆荣威牌小型轿车,简单进行外观喷涂和改装后用于街面巡逻防控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宣传,到2020年底租赁合同到期后交回市城乡投集团公司。2021年3月,为全力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和COP15(《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安保维稳各项工作,楚雄市公安局再次向市城乡投集团公司租赁了10辆荣威轿车用于加大街面巡逻防控密度,待以上两项安保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归还租赁的10辆车。下步工作中,楚雄市公安局将积极请示汇报,争取从政策层面解决公安机关执法执勤车辆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的问题,同时加强现有执法执勤车辆的规范管理。

随着建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管理服务职能增加,特别是在2019年机构改革后,市城管局新增80多项业务职能,现有执法车辆不能满足日常需要,市城管局分别于2016年、2020年向市政府请示,经批准购买了20辆五菱全封闭燃油助力巡逻车,但因车编受限,无法上牌落户。楚雄市城管局现有执法车辆54辆,其中绿化、环卫使用特种作业车28辆,犬只管理使用皮卡车4辆,西城大队和局机关使用各1辆,其余各执法大队使用未上牌五菱全封闭燃油助力巡逻车20辆。在现有条件下,市城管局将加大公车管理,特别是未上牌的20辆巡逻车的规范管理,强化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更好地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服务好群众。

最后,感谢您对楚雄市城市管理、公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理解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