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娅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楚雄市社区退管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提案》(第92号)我局已收悉,我局对你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你的提案非常好。于2019年6月28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一、社区工作队伍在经济社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社区建设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基础。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社区工作队伍,是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前提和保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党的十八大报告也强调要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社区工作。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形势的不断发展,社区工作肩负着市级各部门最基础的工作,是政府联系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共筑和谐社会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也是开展各项社会事务工作的主要阵地,城市创建的主战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平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社区工作人员肩负着党委、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重任,承担着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使命。社区工作是政府工作的基层单位,不但完成对居民的服务,而且承载着政府各职能部门很大一部分基础工作,可以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二、楚雄市社区退管工作人员待遇现状
根据《楚雄州进一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楚办字〔2012〕63号)文件要求,楚雄市人社局退管中心于2014年已全面完成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移交乡镇(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并按1:250的标准聘用了30名(鹿城镇24名、东瓜镇6名)退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社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目前,我市社区退管工作人员的工资是按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1500/元发放,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2018年缴费标准386.83元/月,个人实际领的工资只有1113.37元/月,退管工作人员工资(按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和单位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由市财政和开发区财政列入财政预算安排。
三、提高退管工作人员待遇的紧迫性
社区的工作本就已经捉襟见肘,由于大批退休人员移交到乡镇(社区)后,工作量成倍增加,工作人员严重缺少,下一步省州属企业归属地管理,将有上万人要移交到社区。社区聘用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不仅要完成本职工作外,还要兼顾社区其它工作,现在的工资只有1113.37元/月,且每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逐年上调,导致每年实际收入逐渐下降,工资待遇太低,自2014年至今从未作调整,加之社区的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压力较大,任务繁重,较低的工资待遇和繁重的工作任务已严重失衡,导致社区很难留住人,造成人员变动太频繁,开展工作缺乏连续性和衔接性,出现了严重留不住人及招不到人的现象。
当前,中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区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居民群众对社区的服务需求更加迫切。社区工作人员长年工作在基层,直接与群众接触,解决了许多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难题。基层社区工作者工作忙,担子重,任务多,压力大,但他们的福利待遇却很低,待遇偏低既与社区繁重的工作不相称,收入与付出不对称,也不符合社区工作职业化发展趋势。提高基层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解决基层社区工作者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提高,能稳定社区工作队伍,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社区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你的提案很好,但你所反映的问题涉及相关政策,我们会积极的向上级反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相信今后国家对社区工作人员的相关政策会越来越好,社区退管工作人员的待遇也会不断提高。
感谢你对我市社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你继续关注我市的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民政局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