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目录 >> 部门公开 >>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协提案 >> 正文
号: cxs001-/2021-0218007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09-25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9-25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十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第375号提案的回复
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十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第375号提案的回复

发表时间:
字体:[    ]

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楚雄市农贸市场监管工作力度的提案》的提案已交由我市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市农贸市场情况

(一)基本情况。楚雄市城区共有农贸市场24个,其中村办市场14个,改制企业办市场2个,公司经营市场7个,合伙企业办市场1个;24个市场中新建1个,完成提升改造16个,正在提升改造4个,未提升改造2个,关闭不达标市场1个。

二、办理情况

(一)农贸市场建设规划。楚雄市农贸市场建成时间较早,因此在规范设置上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下步,商务部门拟将农贸市场规划纳入《楚雄市城区商业布点专项规划》中,列入规划编制计划,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制定农贸市场改造、建设标准和工作方案,并严格监管和组织验收。主导建设规范、卫生、安全、配套设

施较为完备的超市型综合农贸市场,通过高水平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和商业设施,高水平改造提升一批重点区域农贸市场,全面提升全市农贸市场和商业设施软硬件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形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功能齐备的商业环境。

(二)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情况。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开展以来,楚雄市制定了创文、创卫、“管集市”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摸清农贸市场现状、存在问题,找准工作切入点,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市场管理制度建立、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环境卫生、商品划行归市、“三防”设施安装使用、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工作衣帽穿戴和健康证有效使用、市场周边秩序管理控等问题进行了整治,整治以来,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建立规章制度91个,设立公益广告120处、公平秤34处,新建维权服务站6个,规范停车点27个,拆除私搭雨篷387个、违建建筑3430平方米,清理取缔占道经营和临时摊点1819个面积6200平方米,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29件,清理垃圾255.7吨,清理小广告2145(张)处,共组织2107人参与了农贸市场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清除卫生死角217处,投放毒饵79公斤,清洗消毒市场86735平方米。

各部门依照监管职能,每年以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开展日常市场巡查检查,依法加强对市场内经营户证照、商品质量、计量器具的监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检查、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力度等工作。同时,督促市场主办方建立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加强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属相关部门成立农贸市场专班组深入开展农贸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要求对农贸市场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农贸市场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质量检测工作情况。按照农业农村部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任务的通知要求,开展采样抽检3期,涵盖东瓜、鹿城、吕合、苍岭、子午、东华、紫溪7个乡镇、1个生猪屠宰厂、1个牛羊屠宰厂、6个农贸市场,采集畜产品样品24个批次,瘦肉精检测卡50条,主要检测磺胺类及抗生素类及瘦肉精等药物残留,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开展监督检查,目前为止未接到抽检不合格样品的反馈;完成州级下达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任务900头份,监督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1825头份,检测结果均合格,无“瘦肉精”残留情况。结合农业农村部公布2019年不合格兽药名单进行检查,共发放粘贴禁限用兽药名录和兽药使用规定300份,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11家,兽药136个品种,1346个批次,检查中未发现假劣兽药、违禁兽药,不存在无证经营及无证经营非强制疫苗情况;结合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及农业农村部和省厅通报的假劣兽药及抽检不合格兽药名单开展监督检查,目前为止共开展监督检查30次,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30个场次,查处假劣兽药案件2件,罚没金额合计1851元。

(四)野生动物的销售管理工作情况。加强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农产品市场、花鸟市场等人流量大、交易集中的场所的检查和监管力度,加强对经营野生动物易发、多发的城区集贸市场区域的检查,加强对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店铺、餐馆重点监控,严厉查处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行为;对店铺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国家、省、市和三有保护等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是否为非法经营受保护野生动物提供工具或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楚雄市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市野生动物正常驯养户、经营场所、餐馆开展联合整治行动5场次,共出动车辆501台次,人员1241人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处,检查花鸟、古玩等重点市场17处,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624次,检查餐饮场所1619家,检查农贸市场891家(次),立案处罚14起(其中,刑事案件1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处罚罚款5100元,收缴野生动物(活体)29头(只),救助野生动物130头(只),收缴穿山甲鳞片33片,收缴猎具8套,开展普法教育26次,媒体宣传报道26次。结合创文、创卫工作要求,全市各农贸市场及餐饮店中张贴了禁食野生动物的宣传画5026张,发放水牌和水牌宣传画8366个(张)。

(五)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测工作情况。雄市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特别是关系民生的食用农产品安全,全市建设农残检测室的农贸市场有3家,委托检验市场1家,根据创卫工作要求,楚雄市正在预算和规划各农贸市场的农残检测室设置和检测工作,计划投入70万元用于全市农贸市场的农残检测室建设工作。近年来,根据省、州农产品抽检工作任务要求,共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643批,省级抽样605批,州级抽样120批,食用农产品1200批,非洲猪瘟检测30批,白酒专项抽检256批,在楚雄市门户网站公示食品安全抽检信息216期,抽检后处置食用农产品案件11件,收缴罚没款16万元。

(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楚雄市于2015年6月组建了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安全职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整合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在全市15个乡镇政府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乡镇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33人,行政村聘请食品安全信息员293人,构建了市、乡、村三级联动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2017年被评定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

多年来,楚雄市紧盯农村食品安全、食品生产及加工小作坊、食品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酒类、蜂产品、面条粉丝、过桥米线、油条、普洱茶、罂粟壳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2020年,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5件,没收违法食品3吨,通过日常监管和系列专项整治,全市连续五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了全市人民的食品安全。

三、下步工作打算

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农贸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

今后,楚雄市还将本着打劣与扶优、执法与服务、培训与宣传、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农贸市场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日常农贸市场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加强对农贸市场的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经营主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三是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解决占道经营、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四是继续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建设等长效工作机制。

农贸市场监管任重道远,再次感谢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对楚雄市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委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