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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0-1204008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12-04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12-04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5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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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5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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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春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进一步优化楚雄市区部分路段人行道设置位置”的提案,已交楚雄市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楚雄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其作为一个重要契机,迅速把城区“缓堵保畅”、“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纳入创文的“大盘子”,并以此为牵引,启动文明交通专项整治,不断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环境。一是围绕“人、车、路”等重点优化勤务、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联勤联动、宣传曝光,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劝导志愿服务,软硬件同补、全链条提升,推动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成效。二是对城区交通信号灯配时不科学、设置不规范和交通标志标线模糊不清、交通设施破损、停车泊位不足等问题进行专项排查清理,优化道路标志标线,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车让人”斑马线、非机动车待行区。三是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共同实地踏勘,专题研究,进一步优化道路资源配置,推动破解“停车难”,治理“停车乱”。

虽然我们的工作有一定成效,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路网通达性不高,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道路及路口渠化工作不到位,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违停球、交通标志标线、中央物理隔离设施等交通管理科技硬件设施设备不健全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其中,楚雄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对城区各路口隐患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列出存在问题的路口和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并上报相关部门。对影响斑马线通行的绿化带,交警大队与市城管局绿化处进行了协调,对进出斑马线路口的绿化带进行开口改造。11路公交车州国税局站在设立的时候,因不符合设置要求,交警大队已经向市交通局建议,并告知公交公司进行整改,同时与州国税局协调,用隔离栏在国税局停车场内设置了人行道,满足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的新需要,推进交通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

最后,感谢您对楚雄市公安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理解处置,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