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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0-1204007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12-04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12-04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6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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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6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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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孔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茶花大道东升路安装交通信号灯”的提案,已交楚雄市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路网建设日新月异,新建和改扩建道路不断增多,在满足居民出行需要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难度。楚雄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加大交通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和交通违法查处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实地踏勘调研,加强交通管理规划,隐患排查,并将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完善等问题形成报告后上报推动相关工作开展,不断完善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目前技师学院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已经安装完毕,但因道路整体建设还未完工,交通标线还未完善,因此该路口交通信号灯暂未使用,目前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正在对交通信号灯进行实地测试,待符合使用标准后会尽快投入使用。富安路、实验中学等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等,市公安

局交警部门已经完成规划,并将上报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在下步工作中,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的需要,积极向住建部门提出科学设置人行横道的意见及建议,与住建部门,进一步完善楚雄城区交通安全设施,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楚雄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理解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