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金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调研,进一步规范完善楚雄市城区交通信号灯”的提案,已交楚雄市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楚雄建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道路随之增加,特别是东南新区道路新增迅速,但是与之相对应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区部分道路交通车流量变化、交通信号等配时不合理问题凸显,加之三轮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等非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管理难问题,造成城区道路存在短时拥堵问题,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关于您提出的“对城区道路交通信号进行全面布局、统筹安排”的建议。截至目前,楚雄市城区和开发区道路共有交通信号灯86套,其中72套已接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监控中心实行协调控制,2019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结合城区道路交通流变化和路面改造等路口实际,将全天划分为早高峰、晚高峰、白天平峰、晚平峰、夜间低峰等6个时段多次调整交通信号灯配时,其中平峰时段采用
绿波协调控制、高峰时段采用干道协调控制、低峰时段采用小周期控制,充分盘活路口“时间”和“空间”资源,提高车流量与配时的匹配度,进一步提高通行效率和疏解重点路段交通“堵点”。优化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是一项长期性、动态性的工作,下步工作中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持续根据城区各路口情况,适时对信号灯配时进行优化。
针对您提出的“对新建道路交通信号灯进行统筹布局”的建议。2019年底,市公安局交警部门针对楚雄城区新建道路及路口进行了多次实地踏勘和调研,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已做出相应的建设规划和意见并上报,但因受疫情影响,此项工作被搁置暂缓,下步工作中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请示汇报,加快推进补齐城区新建道路交通信号灯等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您提出的“加强三轮摩托车、老年代步车、助力车、入城货车等车辆监管”的建议。楚雄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对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含电动三轮车)、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普通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车辆交通违法的进行整治,按照法律法规重点对不依法登记、未悬挂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逆向行驶、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通过户外LED大屏、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进行曝光,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一律通报给单位,突出整治震慑力。结合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和盲道等行为进行规范和劝导;对非标电动车等车辆和行人交通违法处罚无法可依的问题,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与中国移动联合开发集宣传、教育、学习、体验于一体的“楚雄市交警现场警示教育平台”微信小程序,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逆行、不走斑马线过马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路口执勤民警、辅警和文明交通志愿者现场要求违法行为人扫码登录现场警示教育平台小程序,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现场进行在线交通安全知识测试和在线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以学促管,学罚结合,提高行人、非机动车骑行人员的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楚雄市交警现场警示教育平台”小程序属全省首创,已于2020年7月16日上线使用,并在治理非机动车骑乘人员和行人交通违法工作中发挥了一定作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理解支持,也希望您能多提宝贵意见,更好的促进我们的工作。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