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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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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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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榆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楚雄市城市公交车彻底新能源化振兴城市生态》的提案已交由我市办理,现答复如下:

倡导低碳生活,提倡绿色出行,发展绿色公交是当今世界倡导的方向,也是我们交通运输工作的重心。为此楚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积极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科学编制公交专项规划,完善公交线路布局,提升改造公交站点,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公交资源整合,推广应用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加快绿色公交发展,强化公交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公共交通覆盖率、分担率和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公交出行环境。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响应节能减排政策,推广应用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绿色公交加快发展。按照国家相关政策,2015至2017年(2017年报废70辆,购置新能源车70辆),太阳女集团分三批购入202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占所有公交车的42%,2018年10月报废老旧公交车车77辆,及时购置77(柴油车22辆,新能源车55辆)辆公交车补充运力,新能源公交车达257辆,占所有公交车的60.75%,2019年8月底将完成亚投行贷款购置110辆新能源公交车届时我市新能源公交车将达367辆,占所有公交车的86.76.3%。同时,在三家塘客运站和上章村客运站建设了两个集中式充电站,共配置150千瓦时和60千瓦时充电桩各12台,能满足公交车的充电需求。2018年投资2800万元在富民工业园区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地,目前项目已完成90%,建成后必将为促进楚雄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构建低碳、环保、节能的公共交通体系发挥积极作用。我市在推广应用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推动绿色公交加快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全省起到了较好示范作用。

二是积极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公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实施楚雄市公共交通优化3年行动计划。为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开展编制城区公交专项规划工作,现已提交城区公交专项规划设计文件编制初稿,并完成初步评审。同时,根据楚雄市公共交通优化3年行动计划,积极任务围绕目标开展工作,一是新增公交15路,调整和优化公交线路6条。二是新建东瓜公交综合保养场,现正在办理征地相关手续。三是设置桃源湖体育公园公交枢纽站及楚雄站公交枢纽站。四是落实公交优先政策,设立交叉口公交优先专用交通信号,推行“限时借道”,让公交提速。

三是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改造公交站点,完善公交线路和站点布局,城区公交分担率和服务质量较快提升。为改善公交网络布局,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缩短乘客候车时间,方便乘客转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组织交通、交警、住建、城管、市公交公司等有关部门对现有公交线路进行了多次调研和实地查勘。2018-2019年优化调整11条线路的部分站点,在楚雄高铁动车开通的同时,将9路、10路开通至楚雄站,并将根据客流量逐步开通公交K1路、K2路、K3路快线。同时对现行19条城区线路和规划的30条线路反复踏勘分析和调整完善,提高运营速度,增加了线路交汇点进一步满足广大市民便捷出行需求。

四是加快推进公交站点提升改造,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适应楚雄城市建设需要,为市民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特色”的公交服务,我局多次研究城区公交站点、站牌提升改造方案,在公交站点、站牌建设过程中实行“以商建站、以商养站”模式按照“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对公交站点、站牌提升改造并投入使用,2018年以来,完成了第二阶段提升改造,包括鹿城东路、鹿城西路、龙江路、团结路、中大街共计34个站点,公交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是一个系统工程,试运行两年来,在节能、绿色无污染方面无可挑剔,但存在问题也不少,主要反映一是在政策层面,相关的补贴政策有待完善。二是技术层面,整车控制系统和能源供应系统不健全、不成熟,故障多。三是运营里程有限,一次充电时间长,约需3小时左右,最快也要1.7个小时,行程最多120公里左右,不能满足一天的线路运营需要,导致运营成本大幅增加。四是用电、补电保障系统不完善,缺乏燃油加油站式的社会补电系统,车辆用电、补电缺乏社会保障,完全由公交运营企业自建自筹,审批困难、保障能力有限,政策落实不到位。这些都是全面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计划在总结引进纯电动车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引进性能更好的新能源车型,最终逐步淘汰城市燃油公交车。我们也殷切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在配套政策补贴、站场设施、电力供应、充电站建设等方面给予切实的优惠,才能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的积极性,才能有力的推进城市公交向纯电动的全面过渡。

您提出的“关于引入竞争机制,成立楚雄市第二公交公司,用竞争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行效率”的建议很好。下步,我们将按照2017年3月5日新颁布的《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精神和规定,根据楚雄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发展规划布局情况,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行效率。

感谢关心和支持楚雄市公共交通运输工作,欢迎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更好地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