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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应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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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应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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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市党干〔2020〕127号通知,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应龙 免去楚雄市地震局局长、楚雄市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主任、楚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兼)职务;

谢 贵 免去楚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君梓 任楚雄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袁 曼 任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楚雄市社会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罗银昌 任楚雄市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孙守广 免去楚雄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刘忠旺 任楚雄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杨海波 任楚雄经济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段立祥 免去楚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玉蓉 任楚雄市司法局副局长。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