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9日晚,市长杨俐昆在市人民政府七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九届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审议《楚雄市城区限制货运车辆通行方案(送审稿)》、《楚雄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送审稿)》、《楚雄市区域医疗共同体实施方案(草案)(送审稿)》等议题。
就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会议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消防安全重要性认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压实责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办法》贯彻落实,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知责尽责,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营造广大干部群众重视消防、理解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就楚雄市城区限制货运车辆通行工作,会议认为,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主城区交通秩序,从时间、空间上将货运交通与城市交通进行分离,减少大型货运车辆对中心城区的交通干扰,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有必要对楚雄市城区主要道路实行货运车辆限制通行措施。会议要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尽快按照程序组织竞争性谈判,加快项目推进实施,确保元旦以前全部工作就位,实现城区货运车辆限行。
就楚雄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会议认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改善生态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魅力的重要途径,楚雄市作为全州中心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楚雄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省委、省政府要求楚雄市2020年前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和省、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会议精神,应尽快实施提前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既是上级对楚雄市的要求,更是城市居民的期盼,全市上下要共同努力,争取2018年创建成功,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二是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各部门抓好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适时召开动员大会,将工作按创建程序落实到位。三是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职,按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加快推进园林城市的创建,特别是要抓住2018年建州60周年州庆的时间节点,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州庆献礼。
就推进实施楚雄市区域医疗共同体相关工作,会议认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省政府要求2018年底前所有县、市、区建立医共体,建立医共体有利于优化医疗结构布局,推动医疗工作重心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助推健康扶贫工程,实现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增强群众获得感,应加快推进。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统筹,积极推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医共体不能流于形式,重点要把市级优势的医疗资源与乡镇联动起来。二是要确保队伍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发挥好作用,坚决不允许将人才队伍向城市倾斜,不允许将乡镇医疗队伍大量流向市区,导致农村出现空白,要确保农村医疗队伍只增不减。三是在推进医共体实施过程中,要考虑楚雄市医疗卫生资源如何与州级、州外的医疗卫生资源互动,积极推动,实现共融共建、共同发展,确保资源能够得到更好的发挥和利用,补齐我市医疗卫生领域内的短板。
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文辉,市政协副主席荆庆华,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贵泽列席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属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相关乡镇及市属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议题要求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