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现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87号)、《楚雄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楚雄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楚处非领〔2019〕1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线索及举报材料统一报市金融办金融管理科,联系人:周建历,举报电话:0878-3121501,邮箱:cxsjrb@163.com。
附件:1.《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2.《楚雄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楚雄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