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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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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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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州、市机构改革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优化、统筹全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楚雄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

主任:杨俐昆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主任:王连波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援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周德华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郭兴旺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孙春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应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荀之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明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袁培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唐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炬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罗华银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成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贵泽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正明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从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李俊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志办主任、

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徐鸿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亚杰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建华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彬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钱颖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建华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马子亮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马永芬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啟华市民政局局长

陈德君市司法局局长

阮骏市财政局局长

王崇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陆洪朝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局长

刘应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地震局局长

吴兆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少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邓开荣市水务局局长

张学权市商务局局长、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陆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智才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国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彭晓华市审计局局长

李先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普有华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高林市统计局局长

冯建新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刘志刚市信访局局长

徐俊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绍宁市城管局局长

马兴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刘建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济源团市委书记

聂斌市科协主席

王恩超市气象局局长

洪闯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红云市红十字会会长

阮绍忠楚雄鹿城供电局局长

董劭开发区经贸局局长

朱家平开发区招商局局长

李文祥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李永宏开发区税务局局长

刘云波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何春红开发区社发局局长

董宏光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田红锦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胡宏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张立宏州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林鹏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张健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欣君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国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作为我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分析全市自然灾害形势,研究解决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履行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职责;按规定协调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统称各专项指挥部)。各专项指挥部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的防治和较大及以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孙从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家旺、齐斌、杨金海、马启昆担任。负责督促落实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部署,承办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衔接州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州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统筹向各专项指挥部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州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州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负责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减灾委办公室职责。

二、各专项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各专项指挥部作为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应对自然灾害的专门指挥机构,承担相应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各专项指挥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开展自然灾害先期处置工作;负责落实州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州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执行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指令。

(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袁培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成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刘应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地震局局长

副指挥长:周彬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阮骏市财政局局长

陆洪朝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智才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胡宏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董劭开发区经贸局局长

李文祥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刘云波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何春红开发区社发局局长

马永芬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成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杨敬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家旺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市信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城管局、市融媒体中心、团市委、市供销合作社、市气象局、楚雄鹿城供电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楚雄鹿城供电局、开发区经贸局、开发区招商局、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税务局、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开发区社发局、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州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市防震减灾、恢复重建有关工作;配合做好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属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震情监测、地震趋势研判会商工作;组织灾害调查评估;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及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地震局局长刘应龙兼任;下设市防震应急办公室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敬文兼任;下设市抗震救灾办公室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家旺兼任;下设市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敬文兼任。

(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挥长:李明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成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普有华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副指挥长:徐鸿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劭开发区经贸局局长

李建平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马启昆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市信访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开发区经贸局、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开发区社发局、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配合做好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属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研判火情趋势;提出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普有华兼任。

(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挥长:李明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成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邓开荣市水务局局长

副指挥长:徐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劭开发区经贸局局长

周永兴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金海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市信访局、楚雄鹿城供电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发区经贸局、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开发区社发局、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市防汛抗旱有关工作;配合做好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属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强降水防范工作,督促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邓开荣兼任。

(四)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袁培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成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陆洪朝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指挥长:周彬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劭开发区经贸局局长

胡宏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张俊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齐斌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市信访局、楚雄鹿城供电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发区经贸局、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开发区社发局、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配合做好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属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州级相关指挥机构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陆洪朝兼任。

各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由各专项指挥部明确,报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各专项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并报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