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2018年11月22日,第十二届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自2018年12月6日起施行。现将《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